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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举行《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送审稿)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0-10-21来源:南山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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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8〕19号)《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粤安〔2018〕19号)《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深应急规〔201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就《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送审稿)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目的和内容

  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界及公众代表对《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送审稿)的意见和建议,与有关单位及公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交流,加强科学、民主决策。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下午15:00。

  (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五楼培训室(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2050号)。

  三、听证代表的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15人,包含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市民及企事业单位代表。

  1.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2名,由区人大、区政协推荐。

  2.南头街道、南山街道、西丽街道、沙河街道、蛇口街道、招商街道、粤海街道、桃源街道各推荐市民或企事业单位代表1名,共8名。

  3.市民代表及企事业单位代表共3名,由单位、组织、个人自愿报名,报名时应当说明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持同类意见的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可以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采取抽签方式产生。

  四、旁听人员的名额及产生方式

  旁听人员名额为10名,个人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出限额的,采取抽签方式产生。

  五、市民及企事业单位听证代表、旁听人员的报名及确定方式

  1.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后),报名表中所有信息均需填写,否则为无效申请;

  (2)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户口本等);

  (3)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证明文件(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1份,以及指定代表的委托书1份、工作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均加盖公章。

  2.报名方式

  通过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页面(www.szns.gov.cn/nsqajj/gkmlpt/index)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人员应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听证代表、旁听人员确定后,需将原件提交至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核查(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2050号四楼404室)。

  3.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8时止

  报名邮箱:awb@szns.gov.cn

  联系电话:0755-26562297

  联系人:黄工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2050号四楼404室

  4.抽签方法

  如报名人数超出本公告确定的人数的,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将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2050号五楼培训室组织现场抽签,报名人员可前来参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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