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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关于举行《南山“法英汇”青年律师扶持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19-08-16来源:南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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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的规定,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南山区司法局”)就《南山“法英汇”青年律师扶持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目的和内容

    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界及公众代表对《南山“法英汇”青年律师扶持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与有关单位及公众代表、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交流,加强科学、民主决策。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9月19日下午15:00-17:00

    (二)地点:南山区社区矫正中心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虹步路39号马家龙大习科创大厦2楼201

    三、听证代表的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15人,包含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市民及企事业单位代表。

    1.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2名,由区人大、政协推荐。

    2.南头街道、南山街道、西丽街道、沙河街道、蛇口街道、招商街道、粤海街道、桃源街道各推荐市民或企事业单位代表1名,共8名。

    3.市民代表及企事业单位代表共3名,由单位、组织、个人自愿报名,报名时应当说明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持同类意见的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可以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采取抽签方式产生。

    四、旁听人员的名额及产生方式

    旁听人员名额为10名,个人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出限额的,采取抽签方式产生。

    五、市民及企事业单位听证代表、旁听人员的报名及确定方式

    1.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后),报名表中所有信息均需填写,否则为无效申请;

    (2)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户口本等);

    (3)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证明文件(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1份,以及指定代表的委托书1份、工作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均加盖公章。

    2.报名方式:

    通过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网站https://www.szns.gov.cn/xxgk/bmxxgk/qsfj/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人员应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听证代表、旁听人员确定后,需将原件提交至南山区司法局核查(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委大楼13楼A1311

    3.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21日止

    报名邮箱:sfjglk@szns.gov.cn

    联系电话:0755-26566613

    联系人:朱莹莹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委大楼13楼

    4.抽签方法

    如报名人数超出本公告确定的人数的,南山区司法局于2019年822上午10:00南山区司法局A1301会议室组织现场抽签,报名人员可前来参加,2019821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特此公告。

南山区司法局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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