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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政府印发《南山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18-08-13来源:南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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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壮大总部经济规模,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促进南山区打造深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核心区,近期,南山区政府印发了《南山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南山认定总部企业

  享房屋补贴

  据悉,南山已成立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获得总部认定的企业,购置社会办公用房补贴每年最高1000万元,租赁社会办公用房,可享受5年的租房补贴,前三年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后两年每年最高补贴150万元。

  据了解,南山区认定的总部企业,是指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使投资管理、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均设在南山区的总机构。

  具体而言包括非金融类企业、金融类企业以及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和发展战略,由区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同意的企业。

  其中非金融类企业要求在南山区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以上,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不低于8亿元(商贸流通业不低于20亿元、房地产业不低于50亿元)且上年度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不低于700万元。或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且上年度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不低于900万元。

  多举措扶持

  企业办公用房用地

  在具体的总部企业扶持方面,主要体现在办公用房扶持、经营支持扶持、总部企业增资奖励以及总部企业用地政策扶持等。

  其中购置社会办公用房,符合条件的南山区总部企业,可按照最高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助,每年最高10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5年内给予补贴,每年最高300万元,后两年每年按照租赁市场指导价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50万元。

  总部企业可申请

  财政贡献奖

  经认定的南山区总部企业,自认定次年起,可申请财政贡献奖,奖励额为上年度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增量的30%,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金融类总部企业还享有办公用房装修补贴。金融企业首次装修办公用房的,可按照其实际发生费用2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首次入选《财富》“世界500强”给予1000万元奖励,首次入选中国企业家联合会“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

  享绿色通道等

  便民服务政策

  对于总部企业用地情况,该政策提出符合条件的南山区总部企业可申请纳入南山区总部项目遴选,独立或者联合申请建设总部大厦。总部大厦规模与企业对本地方贡献相适应,以自用为主,不得以此进行房地产开发的牟利行为。

  此外,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还将享受绿色通道、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便民服务政策,以及区政府相关的人才用房政策和创新人才政策等。

  据了解,本政策试行一年,对已认定的总部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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