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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山区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26来源: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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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26

名 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山区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南山区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南山区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依照《深圳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行动方案(2019-2020年)》,结合南山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动员、全面组织、全面推进,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工作,按照“减量、文明、强制、标准”和源头充分减量的做法,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广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2020年年底前,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完善,市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人均厨余垃圾回收量达0.1公斤/日以上,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努力打造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标杆。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分流分类体系,提高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1.完善玻金塑纸收运处理系统。在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推进玻金塑纸等分类收集容器的规范设置,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收运处理企业,向物业管理单位提供预约或巡回收运服务。实现全区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玻金塑纸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2.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在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进废旧电池、废旧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专用回收容器的规范设置,委托有资质企业进行分类收运处理,实现全区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3.完善废旧家具分类收运处理系统。以住宅区或社区为单位设置废旧家具集中投放点,实现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废旧家具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4.完善废旧织物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在住宅区规范设置废旧织物智能回收箱,加强废旧织物回收备案监管,实现全区住宅区废旧织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5.完善年花年桔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年初制定年花年桔专项回收工作方案,依托废旧家具投放点,实行定点投放、预约清运、资源化利用处理,实现全区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年花年桔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6.建设完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单独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系统,2020年8月底建成厨余垃圾处理基地并投入使用。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区住宅区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7.完善绿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在区属市政公园、郊野公园、社区公园、旅游景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政道路和住宅区内开展绿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实现全区绿化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8.完善果蔬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加快推进辖区集贸市场、农批市场、大型商超的果蔬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区果蔬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9.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辖区餐厨特许经营企业的日常运营监管,指导辖区餐饮企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设置符合规定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分类收集餐厨垃圾,并与特许经营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中的违法行为,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全覆盖。(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10.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智能化信息监管平台。完善收运车辆GPS终端、自动联网地磅系统、收运处理视频监控等技术设备,将厨余垃圾、废旧家具、玻金塑纸、果蔬垃圾、绿化垃圾、有害垃圾等分流纳入监管系统中,加强对分流企业的监管,监督作业安全规范,监测实时计量数据。(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11.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监管工作,每半年将统计数据报送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任部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完善住宅区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全面开展现场督导

  1.全区600个物业小区,全面建设规范的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并设置规范的收集容器,开展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各街道办要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各项工作,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去年确定的600个住宅小区“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创建工作,原则上4月下旬各街道督导员陆续开展定时定点上岗督导。全区所有物业小区根据督导员上岗时间,同步开展厨余垃圾分类,年底前达到人均厨余垃圾回收量0.1公斤/日以上,切实提高居民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2.大力推动城中村垃圾分类工作。推广西丽街道新围村垃圾分类创建的成功经验,全区所有城中村因地制宜,规划设置集中分类投放点,2020年8月底前,所有已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城中村,按照“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开展现场督导,居民参与率达到90%以上,9月1日,全区所有城中村开展厨余垃圾分类,年底前人均厨余垃圾回收量达到0.1公斤/日以上。(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垃圾分类督导员培训和管理工作。依托“E嘟在线”智能化督导管理平台,对全区600个居民小区和完成创建工作的城中村垃圾分类督导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实现对投放点巡查、督导人员管理、居民投放实时记录、督导员排名、参与率及准确率统计分析,科学、规范、客观、高效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日常督导管理工作,杜绝督导员缺岗、迟到早退、业务不熟悉和出工不出力等问题。联合团区委探索义工参与垃圾分类督导工作的新路径,团区委应建立1个以上垃圾分类志愿服务U站,协助招募志愿者参与督导服务,将志愿者作为督导员力量的重要补充,提升南山区督导员队伍的专业性。(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团区委、各街道办事处)

  4.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巩固落实住宅区垃圾分类工作。各物业责任单位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预防楼层垃圾桶回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依据,作为申报绿色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条件,对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纳入南山区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进行通报,并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区政府采购招标平台。(责任部门:区住房建设局)

  (三)巩固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创建成果

  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单位创建工作成果,定期对各个单位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规范的单位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进机关、进企业,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倡导“光盘”行动。规范单位分类容器设置和分类收运工作,垃圾分类单位创建率达100%。(责任部门:区机关事务局、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成果

  巩固垃圾分类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成果,实行垃圾分类“校长(园长)责任制”,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为垃圾分类第一责任人,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与校长(园长)年度考核挂钩,实现全区垃圾分类学校(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职业学校)全覆盖,加强垃圾分类引导,注重宣传,培树典型,并结合深圳市垃圾分类志愿督导预约平台进行预约,将“志愿督导预约”引向深入,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督导,进一步擦亮深圳“志愿者之城”品牌,成为“蒲公英计划”的助推器。今年重点推进幼儿园的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4月底,完成12所垃圾分类新风尚幼儿园创建,2020年12月底,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幼儿园全覆盖。

  定期对各个学校进行抽查,要求不符合规范的学校进行整改。全区各类院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进社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家校联动,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提升广大市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五)加强宣传引导,落实全民动员的宣讲体验行动

  建立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长期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依托南山区垃圾分类环境生态园、南山区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两大宣教阵地,结合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生活垃圾分类“微课堂”,持续推进“蒲公英计划”。

  结合每周五各街道城中村“环境清洁日”活动,在全区所有城中村同步开展“垃圾分类日”活动,由参与“环境清洁日”活动的单位,对清洁活动中收集的垃圾进行有效分类。

  聚焦垃圾分类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结合今年即将颁布实施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志愿者上门入户宣传普法,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进行全覆盖式宣传引导工作,切实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单位配合)

  (六)明确责任落实体系,形成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

  1.落实区、街道、社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监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总责。协调财政部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投入,落实经费保障。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配合市、区收集相关材料。组织辖区内各社区工作站、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公司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落实辖区内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

  社区工作站负责配合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教育,指导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引导社区老年人和热心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督导。

  2.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垃圾分类管理责任

  区教育局负责督促各类院校、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配合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工作。

  区科技创新局负责通过实施科技创新计划,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相关技术领域的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督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加强行业监管,定期统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据,并报送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同时,通过产业引导、扶持等方法,引导、督促各类商业企业实行垃圾分类。

  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纳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区住房建设局负责落实物业企业责任,加强住宅区垃圾分类指导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和申报绿色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条件,对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纳入南山区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进行通报,并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区政府采购招标平台。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督促文体旅游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医院、诊所、社康中心等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的分流分类管理。

  区国资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直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畴并与薪酬挂钩,督促区属国有企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要求。

  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负责在旧改、棚改中保障垃圾分类场地、设施的落实到位。

  区机关事务局负责联同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督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治污保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范畴,根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各相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工作的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负责督促全区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开展果蔬垃圾分类,督促全区餐饮企业开展餐厨垃圾分类。

  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在码头、地铁站、公交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配合主管部门,将垃圾分类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设施的选址和报批工作。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

  定期召开区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区、街道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成立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督查组,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垃圾分类宣传、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分流分类体系建设、收集运输和处理队伍建设、物业小区(城中村)垃圾分类督导人员配备,以及宣传培训等各环节的经费。(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三)强化考核机制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机制,对街道、社区及相关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绩效办)

  (四)健全监督机制

  结合今年即将颁布实施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执法监督。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众代表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格局。(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制定激励办法实施细则

  探索落实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实施细则,并积极落实激励政策,对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小区物业公司、家庭和个人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责任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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