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4来源: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0年6月11日下午3点,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邀请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单位的专业人士参加会议,对《深圳市南山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专题审议研究。
专家认为,《管理办法》是在国家、省和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基础上制定的,并结合了南山实际进行细化明确,有助于规范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管理,予以通过评审,并提出以下具体修改完善建议:
一是对文件中的专有名词进行规范和统一;二是对《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职责分工”进行优化;三是对《管理办法》第五条“管理原则”增加“复垦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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