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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2021-12-02来源:南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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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并强调要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为深入实施深圳先行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持续发挥“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整体效应,南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聚焦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工作主线,出台了《关于推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起草过程

  围绕推进落实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工作,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通过开展以下工作牵头起草了《若干措施》。一是调研走访招银国际、东方富海、基石资本、远致富海等机构,了解股权投资机构需求;二是梳理对比上海、苏州、厦门等地相关扶持政策,学习各地区先进做法;三是组织金融机构及科技企业代表,围绕金融与科技融合事项开展探讨,听取行业意见;四是与市金融局沟通了解深圳打造国际创投中心相关政策,与《若干措施》充分衔接;五是征求区属相关单位意见,对《若干措施》进行修订完善。

  三、主要内容

  为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西丽湖国际科技城及全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发挥资本力量孵化引进产业项目,打造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示范样板,《若干措施》主要从推动股权投资企业聚集发展、发挥区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等方面,针对性出台10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鼓励股权投资企业更好地把基金注册地、资金投资地、项目退出地集中在南山区,推动股权投资企业集聚发展,对在南山区注册设立且上年度企业综合贡献超过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最高按其综合贡献的100%进行奖励。

  (二)鼓励股权投资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南山区企业投资力度,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其上一年度实际投资南山区企业(上市企业再融资除外)的累计金额,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奖励期限不超过3年。

  (三)鼓励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形成可持续可推广的工作模式,提升金融机构及企业参与积极性,对南山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获得融资的,按实际融资成本不高于70%的比例给予资助。

  (四)扩大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品牌影响力,为科研院所、优秀投资人、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搭好平台、架好桥梁、做好服务,共同助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对符合条件的全国性峰会、论坛等活动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五)加强与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创投机构工作联动,引进优质投后项目,助力项目在投融资、成果转化、市场推广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对评审通过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按其建设运营、孵化服务等经费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对在区政府创新型产业用房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给予最低折扣租金的优惠支持。

  (六)拓宽股权投资企业融资渠道,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首期出资5亿元专项额度,对涉及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发展的子基金予以支持,对相关申报方案加快审批、加大出资额度。

  (七)吸引股权投资企业加大对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项目投资,对区属基金投资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项目的天使类子基金所产生的利润给予让渡,与市天使母基金的让利政策形成市区联动、政策叠加。

  (八)由区产业引导基金设立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概念验证基金、中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落户西丽湖国际科教城且符合产业导向的科研团队、初创企业给予股权融资支持。

  (九)发挥区属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作用,对涉及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发展的创投机构和科技企业按不高于0.8%/年的优惠费率收取担保费,着力解决科技企业、创投机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十)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特点,针对性设置人才安居住房评分标准,对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注册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其实际管理规模,给予人才住房定向配租。

  四、注意事项

  (一)《若干措施》第一条至第五条均应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特殊项目除外),各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若干措施》及各项目操作规程等内容,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若干措施》第六条至第九条由责任单位根据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具体落实。

  (三)《若干措施》第十条应登录深圳市南山区企业安居信息系统,按要求进行申报,上传申报材料。《系统操作手册》可登录安居信息系统后,在“模板下载”处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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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法规 / 解读: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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