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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时间:2020-11-03来源:南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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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深圳市政府同意,于2019年1月8日起印发施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负责推进本区立体绿化发展,制定区域立体绿化配套文件,编制立体绿化实施规划”;第二十七条规定:“利用新建和改建既有建筑空间进行立体绿化投资建设的建设经费补贴标准和立体绿化项目的养护经费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具体制定并实施。”以及市城管局于3月17日印发的《2020年深圳市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中第二点第四条规定:“根据《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相关内容,今年 10 月底前,各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要求具体出台立体绿化补贴细则、审批权限以及审批细则等实施文件。此项工作由各区城管部门负责落实。”这些规定,即为《南山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起草制定的依据。

  立体绿化是可以充分利用不同的立体条件,选择攀援植物及其它植物栽植并依附或者铺贴于各种符合绿化条件的建(构)筑物及其它空间结构上的绿化方式。面对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带来的寸土寸金的局面,面对绿化面积不达标,空气质量不理想,生活噪音无法隔离等难题,发展立体绿化乃是景观美化、生态环保的必然要求。立体绿化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形式之一,不但在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丰富园林绿化空间结构层次、艺术效果等方面效果显著,而且有助于进一步增加环境绿量,减少热岛效应,吸阻灰尘、减少噪音和有害气体,节能减排,提升社会发展质量和人居生活质量。因此,起草颁行一部全面规范立体绿化之体系化、整体化的规范性文件是很有必要的。

  二、目标及任务

  本次“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旨在对我区立体绿化经费补贴予以规范,对高品质、成效显著的立体绿化项目进行补贴,切实提高立体绿化项目的品质质量、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鼓励社会参与立体绿化建设,进一步促进南山区立体绿化事业发展。

  三、主要内容及关键词诠释

  (一)关于《实施细则》的架构

  细则有以下结构内容: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补贴条件;第三章 补贴标准;第四章 补贴程序;第五章 管理职责;第六章 附则。本细则(草案)共6章23条。

  (二)关于《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本细则由南山区城管局牵头修订,包括总则、补贴条件、补贴标准、补贴程序、管理职责以及附则共6个章节。第一章为总则。包括《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建设及养护两种资金补贴类型,以及考虑到立体绿化补贴的意义、作用、价值和有别于地面绿化的特殊性,本细则确定的立体绿化的原则为:突出品质,奖励精品;严格程序,公开透明;自主申报,彰显效益。第二章为补贴条件。明确了建设及养护资金的补贴范围,对符合相关补贴要求的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投资的立体绿化项目进行补贴,并对补贴期限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三章为补贴标准。阐述了资金的来源,细化了建设资金补贴及养护资金补贴的标准,分等级对经过考评合格及以上的项目进行相应的补贴。第四章为补贴程序。按照严格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从项目申请、初步审核、专家考评、项目复审到结果公示及审定执行,所有流程步骤公开公正,严格遵循补贴申报程序。第五章为管理职责。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申请方的职责,加强对经费补贴的监管。第六章为附则。一是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南山区城管局所有;二是申报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法人,符合申报条件的,适用本细则;三是《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附件:包括申报流程图、申报所需提供的资料明细、配套表格文件及立体绿化类型相关定义。

  (三)花园式屋顶绿化

  是指根据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四)简单式屋顶绿化

  是指利用低矮灌木或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般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五)其他类型立体绿化

  主要包括架空层绿化、墙体绿化、棚架绿化、桥体绿化、窗阳台绿化和硬质边坡绿化等。

  四、解决的问题

  一、目前,南山区尚无相关立体绿化补贴政策,自深圳市城管局印发《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后,各区已陆续开展立体绿化补贴政策制订工作。为了填补了南山区关于立体绿化补贴规范性文件的空白,我局起草了《南山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在适用范围、各级职责、补贴规程等方面都按照市局要求,明晰了区相关部门职责,使“立体绿化补贴”工作更规范。

  二是有利于提高社会参与立体绿化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鼓励个人、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建设立体绿化,增加城市绿量,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形象。

  五、补贴范围

  一是主要对辖区内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投资建设的新建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的立体绿化超出该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确定的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和绿化率之外实施的,以及改建的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的立体绿化进行资金补贴;

  二是主要对辖区内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投资按规范要求管理养护的立体绿化项目进行资金补贴。已获包括海绵城市、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其他政府补贴的新建、改建项目不纳入建设资金补贴范围,可享受养护资金补贴。申报主体需提供未享受政府其他补贴的承诺函。

  六、申请流程及所需资料明细

  (一):申报流程图



  (二):申报所需提供的资料明细

  1、立体绿化项目建设资金补贴申请材料

  (1)、立体绿化项目资金补贴申请表

  (2)、立体绿化项目基本信息表

  (3)、未享受其他政府补贴的承诺函

  (4)、三年管养承诺书

  (5)、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单位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

  (6)、建构筑物的产权证明

  (7)、建构筑物安全检测报告

  (8)、立体绿化设计资料(需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并提供符合设计深度的经有资质审图公司审查合格的完整图纸和技术文本)(原件)

  (9)、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结算审核书(需经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提供审核单位资质证明)等资料

  (10)、施工前后现场照片

  说明:所有材料均需申请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除注明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2、立体绿化项目养护资金补贴申请材料

  除“未享受其他政府补贴的承诺函”、“三年管养承诺书”、“施工前后现场照片”不需要提供外,增加委托管养协议书、日常管养台账及照片,其他材料同上;同一项目再次申请养护补贴时,之前提供的立体绿化建设相关资料不需要再次提供,但有信息变更时需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南山区各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序号

街道办事处

地址

电话

1

南山街道办事处

南山街道常兴路1号

0755—26475057

2

南头街道办事处

南头街98号南头大厦

0755—26465482

3

蛇口街道办事处

蛇口石云路44号蛇口大厦11楼

0755—26861161

4

桃源街道办事处

南山区丽山路51号

0755—26990661

5

沙河街道办事处

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5号

0755—26606759

6

西丽街道办事处

南山区留仙大道西丽街道办大楼

0755—26730002

7

粤海街道办事处

南海大道2618号

0755—26413461

8

招商街道办事处

南山区蛇口荔园路118号

0755—268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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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山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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