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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09-09

《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1+3”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材料

时间:2017-09-29来源:南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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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依据

  我区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从2014年起,试点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出台了《南山区民生服务微实事项目实施指引》,并根据市有关文件,进行了多次修订。从2014年至2017年,区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2.2亿元。截至6月20日,全区共实施微实事项目1844个,受到居民的高度赞赏。

  经过三年的探索,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发现以下不足:一是项目实施制度建设不完善。全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程序不尽相同,无法实现标准化;二是项目菜单库的建设不完善。目前的区级项目库项目数量仅有80个,且类型比较单一,无法满足“居民点菜”要求;三是项目遴选审批程序不完善。社区居民议事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真正由居民讨论产生的项目偏少,由各级实施主体指定的项目居多;四是项目公示和宣传渠道不完善。致居民对民生微实事项目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都处于较低水平。

  结合此情况,我区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深办发〔2015〕16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实施民生微实事指导意见的通知》(深府办函〔2015〕140号)和《深圳市民政局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工作指引>的通知》(深民函[2016]264号)要求。按照“1+3”的架构,制定《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1+3”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1+3”文件》)。

  二、目标任务

  《“1+3”文件》的制定是为了持续提升民生质量、有效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完善我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的运行体系,指导各街道顺利推进民生工作,规范民生微实事工作流程。具体包括以下任务:一是建立完备的项目实施制度,实现项目实施流程标准化;二是充实项目菜单库,丰富项目类型,满足“居民点菜”需求;三是规范项目遴选审批程序,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议事会作用,把办好自上而下的民生实事与解决好自下而上的民生需求相结合。四是完善项目公示和宣传渠道,提高居民对民生微实事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三、主要内容

  《“1+3”文件》包括:主文件“1”即《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配套文件“3”即《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库管理规定》、《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和《南山区民生微实事工程类项目监督管理规定》。

  (一)《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详细说明了文件制定的依据和目的,规定了民生微实事项目从征集到完成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操作方法。具体包括总则、项目征集、项目遴选、项目确定、项目实施、项目评估和附则及附件,共三十九条。

  (二)《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库管理规定》。

  《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库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项目库建设的目的、项目库管理原则以及项目由入库和退出的流程等内容。具体包括总则、项目入库、项目使用、项目退出、附则以及附件,共十六条。

  (三)《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项目资金的管理适用监督原则、使用范围、使用方式、申请和审批方法等内容。具体包括总则、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申请与审批、监督与评估、附则,共十五条。

  (四)《南山区民生微实事工程类项目监督管理规定》。

  《南山区民生微实事工程类项目监督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民生微实事工程类项目的实施原则、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各参与方应避免的行为等内容。具体包括总则、项目监督管理范围、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共十条。

  四、涉及范围

  《“1+3”文件》适用于以下民生微实事项目。

  (一)促进社区融合发展,推动社区公共服务的普惠型公益项目。

  (二)增强居民自助互助,提升居民综合素养的生活关爱项目。

  (三)体现科技服务民生,增进民生福祉的社会创新项目。

  (四)完善社区文体设施,丰富居民业余生活的文体娱乐项目。

  (五)消除社区安全隐患,健全社区公共防护的安全保障项目。

  (六)提升社区绿化品质,改善社区居住环境的社区环境整治项目。

  (七)区委、区政府决定的其它民生项目。

  五、关键词诠释

  《“1+3”文件》所指“民生微实事”是指社区居民关注度高、受益面广的“小事、急事、难事”,贴近居民日常生活,且群众热切希望解决的惠民小项目。

  六、注意事项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每年实施的民生微实事项目,其中,工程类项目原则上要求资金额度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度的50%,每个工程类项目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每个实物类项目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每个服务类项目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社区范围内同一年度向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机构购买项目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七、惠民利民举措

  《“1+3”文件》惠民利民举措主要包含以下几点:一是规范了民生微实事项目流程,完善了项目遴选和审批程序,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议事会的作用,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二是细化了民生微实事的项目内容,促使民生微实事更加贴近居民生活,强化民生微实事的基本保障职能,扩大居民收益范围。三是充实项目菜单库,围绕居民需求建立机制完善、内容丰富的项目库,进一步满足“居民点菜”的需求。四是建立民生微实事服务平台,促使民生微实事项目电子化、公开化,居民有更多的途径参与民生微实事。

  八、新旧政策差异

  《“1+3”文件》相较于《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指引》主要有以下差异:一是结构更加系统,按照一个主文件,三个配套文件的方式,形成民生微实事项目体系,促使民生微实事政策系统化。二是内容更加精细,明确了项目内容、工作流程、资金以及项目库管理方法,提供了项目工作流程中各种表格范本,促使民生微实事工作更加规范和便利。三是流程更加清晰,以图形的形式展现民生微实事项目的总流程和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使项目实施方法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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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法规 / 解读: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1+3”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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