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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政策解读

时间:2023-04-07来源:南山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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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相关背景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做好南山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南山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南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三、普查依据

  1.《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2.《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116号)

  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深府字〔2023〕13号)

  四、普查目的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全面摸清南山经济社会发展“家底”。

  五、总体安排

  普查对象是在南山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六、组织实施

  (一)强调普查工作组织

  明确区政府、各街道成立南山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等机构,强化普查工作组织领导。

  (二)强调部门联动配合

  明确区发改局、财政局、政数局、网格管理中心等成员单位职责,要求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

  (三)强调普查工作保障

  明确了普查经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两员”队伍组建等事项,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调普查工作宣传

  明确了各级普查机构与宣传部门要做好普查工作宣传策划和组织,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调普查工作要求

  明确了各级有效联动、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依法普查、保障数据质量等工作要求,为高质量开展普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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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法规 / 解读: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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