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政府信息公开

《南山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2-12-12来源:南山区财政局

分享到: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我区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区非税收入征收、票据、资金和监督管理等行为,结合南山区实际,在充分征求各部门及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制定了《南山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深圳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深府办〔2011〕84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为依据,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四十七条

  其中,第一章为“总则”,阐述制定《办法》的依据,解释我区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范围,强调非税收入的重要性。

  第二章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强调了征收非税收入的管理权限;执收单位和财政部门的职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第三章为非税收入的“票据管理”,介绍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对非税收入票据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强调。

  第四章为非税收入的“资金管理”,明确要求非税收入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确定的收入归属和缴库要求缴入国库。

  第五章为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强调执收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公开非税收入项目的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

  第六章为“法律责任”,明确了各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为“附则”。

四、涉及范围

  本区非税收入征收、票据、资金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五、关键词诠释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执收单位:是指负责收取非税收入的单位。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南山区财政局所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政策法规 / 解读: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山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3050037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57920号-1

公安备案号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