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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发布 南山科普基地实行分类管理

时间:2022-01-13来源:蛇口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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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南山区科普资源建设,建立健全科普基地认定、资助、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近日,《深圳市南山区科普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实施,该办法有效期为5年。

  据了解,该办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科普基地是指本区依托教学、科研、生产和服务等资源载体,由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区科协”)认定,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具有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功能的场所。区科协负责区科普基地的认定、考核和资助等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在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的指导下,做好辖区市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点的认定推荐、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该办法中提到,南山区科普基地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包括科技场馆、公共场所、教育科研、生产设施、企业科技传播、信息传媒类等类别。

  该办法提到,科技场馆、公共场所、教育科研、生产设施、企业科技传播五类科普基地的认定标准要求,场地设施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可用于科普展教,可供公众参观以及开展科普活动所需的特色科普资源,采用声、光、电等技术手段进行科普;每年向公众开放时间不少于200天,国家对特定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时间另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其规定执行;通过区科协指定的渠道及其他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科普特色、开放时间、参观方式、收费情况、参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在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深圳科普月等大型科普活动期间对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同时,科普基地要保障经常性科普活动开展,以及展教设备运行和更新;开展各类专题科普活动;认定后,能积极配合各级科协参加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深圳科普月等大型科普活动。

  信息传媒类区科普基地的认定标准要求把科普宣传作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有固定的栏目或者版面从事科普宣传,做到内容及时更新。配合区科协积极宣传、报道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深圳科普月等重大科普活动。

  知多点

科普基地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科普基地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申报、认定和建设资助工作采取“先建设、后认定”的工作机制,由运营单位自主建设和管理,符合本办法认定标准的,可向区科协申报。联合建设和管理的,由其中一家运营单位作为主体向区科协申报。区科协对认定满1年的区科普基地按年度进行考核和运营资助。考核和运营资助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另外,区科协对区科普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认定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该认定自行失效。符合认定标准的运营单位可以在认定到期后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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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法规 / 解读:
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南山区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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