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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意见!南山区拟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时间:2022-12-20来源:蛇口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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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山政府在线官网公布的《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应当在完成事前绩效评估,征求部门意见,充分听取区人大代表、行业专家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并向分管区领导汇报后下达项目建议书批复。

  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调整方案、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应当在批准后三十日内由区发展改革部门向社会公开。

  《意见稿》提出,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覆盖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平台,全面推广建筑信息模型等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实现项目管理智慧化。

  根据《意见稿》,经建设单位分管区领导或挂点领导批准,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实行市场化代建。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在项目概算批复后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对于前期工作满两年未开工或者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依据、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重新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必要性不充分的项目,应当按照程序报项目单位分管区领导或挂点区领导审定后向区发展改革部门申报项目终止,区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将其移出项目储备库并取消立项,并抄送区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

  此外,政府投资项目要接受人大代表、主管部门、社会公众监督,并明确了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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