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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政策力推产业升级

时间:2007-12-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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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整合七项专项资金 统一设立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本报讯(记者 邬双舟)为创新政府产业专项资金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引导作用,促进全区产业新一轮的繁荣发展,由南山区贸工局起草的《南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在区常委会上获得通过并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区贸工局按照区领导关于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的工作要求,在会同区财政局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将区外贸发展基金、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发展社区零售商业专项扶持资金、保供电应急专项资金、菜篮子发展基金、副食品基金和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7项整合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区贸工局制定了与之配套的《南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7项资金整合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后,区贸工局还将建立资金投向合理、使用绩效显著的专项资金运作新机制,形成南山区“1+N”产业专项资金管理体系,其中“1”是指南山经济发展专项资金,“N”是指将根据每年发展需要,将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分设为社区零售商业分项资金、保供电应急分项资金等多个项目。另据介绍,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在现有资金规模的基础上,每年将根据发展需要进行适度调整。

部分分项资金情况介绍

        南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后,区贸工局对资金进行了重新整合,分设了社区零售商业分项资金、保供电应急分项资金、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分项资金、企业成长壮大扶持分项资金这4个分项资金。

        这4个分项资金是按照从实际出发,紧密联系当前工作重点的原则设立的,是区贸工局梳理了原有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对已不符合当前工作需要的资金使用方式进行调整的结果,可以说,4个分项资金的设立符合南山经济发展实际需求。

        记者就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分项资金、企业成长壮大扶持分项资金、社区零售商业分项资金和保供电应急分项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分项资金

        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分项资金用于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生态产业园区建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生产循环经济产品企业的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资金扶持。

资金投向

        ●扶持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对于节能、节水、节材、减污、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废弃物分类回收等领域的循环经济项目,经有关部门认定,列为国家、省、市、区重点循环经济项目或示范项目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等前期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

        ●促进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区建设: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公布的有关标准新建或改造为生态产业园区的,对规划等前期费用给予补助;在生态产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对实施生态产业园区建设而投入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按年度分阶段给予当年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的补助;生态产业园区建成后经有关机构评审,达到生态产业园有关标准的,再一次性给予适当补助。每一个生态产业园区各阶段补助金额总和不超过200万元。

        ●扶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在投资、技改、生产过程组织、产品包装等方面采用国家和省公布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或改造、更新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生产流程和设备,实施清洁生产。对符合条件、经有关机构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的,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投资,给予补助。

        ●鼓励生产循环经济产品的龙头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生产循环经济产品(节能、增效、环保替代型等)的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对企业实施的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技术改造投资总额给予补助。

 

社区零售商业分项资金

        社区零售商业分项资金主要用于推动零售商业进社区工作。对在南山区注册的零售商业连锁企业(至少拥有3家连锁门店),于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山区新开设的、与其所属企业其他连锁门店统一商号、统一装修风格、统一管理模式、统一配送的社区零售商店,主要包括社区超市、社区便利店及其他社区商业业态,经审批符合要求的,从开业之日起连续两年给予政府资金扶持。

        需要强调的是,申请单位应保证享受扶持资金期间,企业及其社区商店不得擅自停业、转让、转租、变更营业范围和营业面积。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由区政府扶持资金管理部门收回扶持资金。存在欺诈故意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保供电应急分项资金

        保供电应急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电网建设和电力供应。

资金投向:

        ●保障区内重大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展。用于支付在我区建设的输变电工程中,用地青苗赔偿高于供电部门标准的,按《青苗补偿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深南工纪[2005]76号)予以补偿所需的费用;项目预算外的道路绿化恢复费、违章建筑拆除费等特殊费用。

        ●用于对残旧电网、居民用电和工商业用电混合线路改造补贴。

        ●用于重大用电事故应急抢修补贴。

        ●用于支付区保供电工作相关的调研、规划、评估等费用。

        ●对在区保供电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企业成长壮大 扶持分项资金

        企业成长壮大扶持分项资金用于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促进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企业上市融资,重点扶持民营领军企业。

资金投向:

        ●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对于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促进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参加市、区政府组织的国内外重要展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参展企业一定比例的展位费补贴;对于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贸易信用保险(一年期以内)的企业,给予实际支付保费一定比例的补助。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与融资担保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为南山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免抵押、快速短期融资服务,使政府资金找准定位,发挥其杠杆和放大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按照每年度实际向企业发放的贷款额,向合作机构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缓解企业短期融资难问题。

        ●鼓励企业上市融资。作为市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的补充,对于纳入市、区企业上市培育备案的企业,按照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等工作进展情况和企业上市后纳税情况,分阶段补助其为上市而实际发生的辅导、保荐、审计、法律、资产评估和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费用。

        ●重点扶持民营领军企业。对于经区政府评定的民营领军企业,在上述各项措施的基础上,鼓励企业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提高管理水平,实施高级人才培训。对民营领军企业为拓展业务自行参加的除市、区政府组团外的国内外专业展会,对企业聘请专业机构为企业发展战略和管理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企业组织高层管理、技术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按照实际产生的培训费用给予补助。另外,优化政府采购评分方法,将符合条件的民营领军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纳入区政府采购目录,给予倾斜,并实行动态管理。(记者 邬双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