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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5-22来源:南山区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方式:26542663。
一、概 述
南山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08年根据《条例》规定,结合南山辖区工作实际,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进展顺利,取得积极成效。
(一)工作机构情况。成立了南山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政府)办公室。通过南山政府在线、“区长专线”、“区长信箱”、网上在线咨询等多种渠道,主动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制度建设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对政务公开事项作了认真梳理和细化分类,明确要求,细化标准,优化流程,强化责任。同时,建立健全台账管理、职能指导、监督考核等操作规程,强化目标任务并细化分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南山区人民政府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涉及全区改革和发展、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三是机构和人事,包括机关内设机构、主要领导简历等信息;四是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从2008年5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南山区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要求,在门户网站提前公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包括受理地址、邮政编码、受理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申请的提出方式,包括申请表下载地址、申请方式和要求等内容。在此期间,南山区人民政府共收到7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依法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由于国务院尚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具体的收费办法,因此,南山区人民政府暂时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目前,我区还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进行完善和更新。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对我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更新和完善,以不断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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