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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9来源: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南山公安分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一年来,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明显增强,警民关系和谐度显著提升。
南山公安分局积极完成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围绕工作重点,紧跟时事热点,全方位发挥新媒体优势,结合重大节点安保,推出主题宣传片和主题视频,反响热烈。围绕反诈等工作深入社区以及各企业进行反诈宣讲,制作主题宣传片以及短视频,宣传效果良好。
2023年11月26日,根据市公安局统一工作部署,南山公安分局在深圳湾体育中心举办了深圳市公安局第十六届警营开放日南山分局分会场活动。立足“全面开放、贴近群众、纳谏问策、互动共建”定位,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欢乐的警营开放活动展示深圳南山公安改革创新和警民关系建设成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南山公安分局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宗,同比增长105%,主要因为涉众型案件申请增多,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2024年,南山公安分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总体要求,结合我局业务实际和市民实际需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改进工作:一是面对市民法治意识的提高和社会的开放,要求办案民警在办理案件时要严格依法办理,定期向当事人通报案件进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安机关的所有工作内容,需要办理相关工作的民警要全面提高法治意识,深入研究。加强对具体办理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实做好做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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