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7来源: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关于深圳市南山区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深南审报〔2021〕15号),桃源街道对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书中所提问题及建议的采纳、执行情况如下:
1、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
(一)截至2021年10月,南山区2017年1月以来经区发展和改革部门立项的边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共42个,其中27个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但均未通知规划国土部门参加竣工验收,桃源街道办5个(龙井路车管所检测站边坡、塘朗山山顶及山脚边坡、二线绿道边坡、南山云谷与铁路线间边坡、绿平一路清泉水库边坡)。
回复意见:
我办与规划国土部门沟通后,规划国土部门只参加项目初验,竣工验收由项目各参建方验收即可。
(二)核查已竣工验收项目的备案情况发现,仍有23个工程未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申请办理竣工验收资料备案,涉及桃源街道办2个(二线绿道边坡、塘朗山山顶及山脚边坡)。
回复意见:
目前该2处边坡正在进行项目决算,待造价站出具质量复核报告后我办将对上述边坡进行竣工验收资料备案。
2、部分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未及时完成竣工决算
审计调查发现,截至2021年10月,已完工超过6个月仍未决算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共27个,其中涉及桃源街道办6个。
回复意见:
我办严格执行项目结(决)算审核的相关规定,积极督促施工单位报送资料,争取尽快完成竣工决算工作。
3、个别街道委托的管养服务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开展工作
桃源街道辖区已治理边坡(挡墙)管养服务合同于2020年7月1日签订,合同期1年。根据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边坡管养巡查台账、边坡巡视检查记录,管养服务单位在合同期内每月对管养任务清单上的每处边坡仅开展一次巡查,未按合同约定开展管养巡查工作。
上述事项不符合桃源街道办管养服务合同《附件1养护巡查制度》第3.1.1条“频次和要求:由养护单位派专人负责,南山区桃源街道辖区内的边坡、挡墙等地质灾害工程每月每处地方巡查不少于两次,每一处巡查,填写《养护巡查日志》”的约定。桃源街道办今后应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督促管养巡查服务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管养巡查工作。
回复意见:
我办对于此项高度重视,已去函给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并与该司沟通协调后,同意支付违约金,目前正在退款中。今后我办会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督促管养巡查服务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管养巡查工作。
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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