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6来源:南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2017年至2019年度区属国企物业资产运营管理情况绩效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了自查整改工作小组,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以审计中提出的问题为导向,着力查找制度性、根源性的问题症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物业资产管理规范、有序发展。在此,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物业资产台账缺乏规范管理整改情况
我公司物业均属于零散物业,台账信息量大,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涉及20处物业未登记物业租赁台账,物业管理部门均已一一补充、更新,并完善台账格式,要求各片区物业负责人做好台账登记,并定时予以检查、核对,确保台账信息的准确性。
针对公司物业台账信息系统实操性不强,存在缺陷的问题,我公司物业管理部门联合财务部门,对物业管理系统进行测试,收集、汇总系统存在的问题,积极与系统开发人员对接,探讨系统升级完善的事宜。2020年度,已完善、优化系统四次,解决了系统无法上传附件、数据无法系统性导出、财务处理数据效率差等问题,完成审计整改工作,目前该系统已真正投入使用,为财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管理提供支持。
二、部分租赁合同管理不到位
(一)部分在租赁物业未及时签订租赁合同
2017年至2019年间,我公司共有71处物业在出租期间未及时签订租赁合同,经核查,该部分物业均已在2019年5月、2020年4月与当前承租方补签订完租赁合同,审计报告中也做了描述,在审计阶段已完成整改工作。
(二)对部分物业租金催缴不及时
审计披露,截至2019年底,我公司应收未收租金523.94万元,针对该事项,我公司积极催收租金,截至2020年11月30日,已将未收租金足额收缴,完成整改工作。
另外,关于我公司对拖欠租金未按合同约定追缴产生的滞纳金或违约金的事项,经核查,基于深汇通公司对延迟缴纳的租金已经大部分追缴到位,实际的损失仅为利息损失,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每天千分之三’或‘按月租金每天千分之五’或‘保证金两倍’),远远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30%,若强制按照合同执行,一是存在被起诉的法律风险;二是可能造成优质客户流失以及给公司经营业务造成较大影响。综合考虑,2020年8月10日,公司召开办公会议,考虑到疫情的影响,企业经营压力较大,且公司实际造成的损失仅为利息损失,决定将2017年至2019年间延迟缴纳租金的21份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变更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延迟交租的承租户追收违约金。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剔除已退租及诉讼期间欠租不予追缴违约金的3份合同外,其余18份拖欠租金的租赁合同违约金,我公司已追收到14份,剩余4份正在追收。下一步,我公司将加快违约金收取的进度,加大力度完成整改工作。
(三)对个别租赁合同的审核不到位
2015年至2019年间,我公司有7份物业租赁合同签订的租期大于3年,未按深南国资委〔2014〕16号文件要求承租方提供较大投入证明材料的问题。经核实,我公司在签订该7份合同前均有相关审批决策流程,含会议决定、内部审批、公开招租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招租前后也会对承租方资产投入的情况进行了解、讨论、核查相关资料,并到现场查看,但物业管理部门疏忽,未对证明材料进行留档备查,档案资料欠缺。自审计组提出整改后,我公司一是完善租赁合同审批程序,对租期3年以上的物业租赁,要求提供书面装修预算材料,经物业部门审核后,方可签订长租合同,2020年签订的长租合同共1份,已按上述要求,收取证明材料,落实深南国资委〔2014〕16号文件要求;二是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对书面装修材料进行统一保管,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三、部分物业实际承租方与指定承租方不一致
审计报告披露,深汇通公司存在139处物业实际承租方与合同承租方不一致,未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为了尽快完成整改工作,深汇通公司组织物业管理人员,上门摸底调查,逐户核对相关信息,已完成整改84户,正在整改55户,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对未经公司同意擅自转租的零散承租方,采取清退或重签租赁合同的方式,已完成清租或重新签订合同24户,另有55户已当面口头通知其办理重签租赁合同;二是经调查,部分实际租户为合同承租方的员工或亲属同住,涉及24户,该部分不存在转租行为,未违反合同约定;三是部分为公司招租时采用统租方式,招租时已同意其改善物业租赁环境、消除物业安全隐患后转租,但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完善书面申请资料,手续欠缺,涉及36户,该部分已通知承租方提供转租明细,加强监管。下一步,我公司将督促未完成整改的55户承租方,尽快重签合同,贯彻落实整改工作。
深圳市深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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