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31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8日至6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南山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7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抓好整改落实。
7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问题反馈会后,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于7月29日召开党组会,对巡察组反馈的13项问题,深入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确定了整改方向,逐项逐条进行了整改任务分工。局党组书记、局长康甲光要求局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政治巡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巡察整改当作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8月12日,区司法局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进一步增强了问题整改的内在动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区司法局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康甲光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科级干部分工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整改筹划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和反馈上报等工作。同时,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形成了党组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同时,坚持对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机制”,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三)抓重点找关键,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区司法局党组在整改落实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共制定和修订12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权管财管人管事,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从制度层面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区司法局党组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带头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三学二讲”书记项目,采取请进来的方法,邀请党校、院校教授以及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知识的专题授课。二是充分利用“行·在南山”主题党日,采取参观见学的方法,把党的创新理论知识学习内容融入到日常的党组织活动中来,使学习教育更有成效。三是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网络学校的学习,听取专家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讲解,拓宽视野,并适时组织学习效果测试。四是对于“第一议题”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要求,结合区司法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把关,明确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和工作进度,并做好工作台账,做到有计划方案、有部署检查、有总结成效。
2.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细化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要求,做到每次局党组会必有“第一议题”学习议题,每次学习后都安排部分局领导交流心得体会,并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和会议纪要等台账。二是局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讲话以及有关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利用每周一局例会、局党组会等会议,进行认真学习贯彻。
(二)关于“班子成员专业素质有待加强,工作主动性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荐班子成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班,7月至今,局班子6人全部参与了各类培训,并坚持做到培训前交接工作,培训后交流体会;二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局领导班子学习情况,充分利用“第一议题”学习机会,加强交流研讨,提升局班子把方向、掌大局、谋大事的能力;三是开展每月集中“学法”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通过每月一个专题的法律学习,扎实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四是做好以工代学,局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熟悉业务水平,不断提升指导科室开展工作能力。五是10月13日至16日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为期4天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集中学习研讨,局领导班子先行示范,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达到了深化认识、增强信心、提高能力、推动工作的预期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南山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党组会重新明确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二是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局机关、下属单位和南山律师行业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制定落实工作推进措施,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局党组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四是2020年9月5日召开了南山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主任工作会议,对南山律师业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律师事务所日常党建、日常管理当中。
(四)关于“党组会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健全完善《南山区司法局党组会议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是组织开展学习,进一步细化党组会议要求,规范党组会的程序、参加人员和表决范围等。三是严格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格式、要素,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南山公证处人、财、物及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公证处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费用报销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二是全面排查公证处廉政风险点,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定专人负责,压实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南山区司法局工作业务分级分类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办文办会流程和数量,确保全年办会、办文数量符合上级规定和要求。
(六)关于“购买服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南山区司法局购买服务管理制度》,修订《南山区司法局分级分类审批制度》,完善供应方筛选机制。对于未达到招标数额的自行采购项目,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责任制,做到货比三家、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并留存书面记录。对于缺乏多家遴选条件的项目,按规定采取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呈报局班子集体研究。二是已制定统一格式的《区司法局购买服务合同履约考评表》,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有关要求进行落实。
(七)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南山区司法局分级分类审批制度》,根据局党组会制度或局务会制度严格审核购买服务合同,经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报会议研究通过后签订合同,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合同履行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合同项目完成质量。二是已制定《南山区司法局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并要求各科(处)室严格执行。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确保合同项目完成质量。
(八)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和采购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政策法规和《南山区司法局分级分类审批制度》要求,根据金额大小等情形呈报相关会议研究决定,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健全程序,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开展采购、招投标工作,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扎实做好采购、招投标等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财务人员和固定资产管理员双重管理的原则,钱物分离,责任到人,相互制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九)关于“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缺乏,监管职责缺失”的问题
1.对购买服务有依赖性。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作风建设。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意识,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二是从2021年经费预算开始严格把关,控制购买服务的数量和种类。严格限制各科(处)室购买服务行为,能自行解决的工作严禁外包,确因人手不足或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需要购买服务的事项,要书面请示报告,严格按程序审批和集体决策。
2.公务用车未及时报废。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公证处公务车用车编制重核工作,公证处已按程序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报批车辆报废更新手续;二是公证处已将2台达到报废标准的公务车移停至费用较低的停车场(其中一辆公务车已停至免收停车费的区政府大楼停车场)
3.未追回购买服务差额资金。
整改情况:通过安排人员与南风社工机构对接,核对具体缺岗时间后,已于2020年7月底前将核准的购买服务差额资金收回区司法局账户。
4.法援律师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3名同时兼任街道司法所法援律师人员的全职人民调解员作出严肃批评,按有关规定追回2020年重复领取的值班费,并要求其退出法援律师队伍。二是已制定并研究通过《南山区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管理制度(试行)》,加强街道律师值班管理,实行统一排班轮值,细化法律服务监督。
(十)关于“组织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
1.班子民主生活会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始,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和步骤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二是班子成员之间敞开心扉,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触及思想,提出中肯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谈深、谈透,严禁照搬照抄。四是搞好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律所,认真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五是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根据实际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狠抓落实。
2.支部“三会一课”不严谨。
整改情况:公证处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目前,公证处支部的“三会一课”已由新一任党支部书记主持正常开展。
3.支部组织生活会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组织生活,强化党员管理。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支部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党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切实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二是规范民主评议,增强民主监督。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有待优化”的问题
1.个别内设科室存在人员岗职不匹配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领导干部条例》规范干部提拔使用,根据“党管干部”和“权责一致”原则,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完善干部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二是在干部配备任用工作中,通过调整和优化科室人员配置,解决了干部岗职不匹配问题。
2.公证处缺员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南山公证处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新招聘3名事业编制人员,增加4名聘任制公证员,并已选派3名符合条件的公证员助理参与司法部组织的公证员任职前培训,目前已有2人通过司法部任命,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证,将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二是支持南山公证处完善激励机制,强化人才吸引力。加快推进建立非在编公证人员绩效工资制度,通过建立符合公证队伍专业特性、公证机构社会功能的绩效工资制度,增强人才吸引力,稳定公证人员队伍。三是南山公证处对非在编公证员工资待遇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了《赴深圳市公证同行调研情况报告》。区司法局党组会已研究通过《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公证处非在编公证员及助理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制度(试行)》报区人资局、财政局备案。四是加强公证处体制改革研究,大力推进机制创新。同时,加强南山公证处班子配备,对公证处中层干部全面考察,从中选出较适合人选担任公证处负责人,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二)关于“请休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南山区司法局请休假制度》,明确调休假标准,进一步规范请休假流程,明确值班1天调休1天的调休假,当年调休假期必须在当年休完,不得跨年调休。二是进一步加强请休假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请休假值班登记,做好台账管理,确保各类台账原始资料有序保管存放。
(十三)未休年休假补贴发放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年休假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考勤制度,明确专人对干部职工年休假进行登记、加强台账管理,加强对干部职工应休未休天数补贴审核计发,杜绝有关情况再次出现。
三、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迈进
(一)切实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的意识,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纪律,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党的纪律宣传教育月活动,不断提高全局干部和党员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性,同时,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纪刚性约束,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认真查处,严格执纪。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整改落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严字当头、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已基本完成的,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仍需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紧追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与现实形势要求不相符、有冲突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同时,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始终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整改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关键,深化督促检查考核问责;结合领导干部年终述责述廉,对局班子成员、各科(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26563966;邮政信箱: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委大楼A1317室;电子邮箱:sfj@szns.gov.cn。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党组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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