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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次性医用防颗粒物口罩等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10-20来源:南山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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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自行采购,对一次性医用防颗粒物口罩、一次性医用隔离衣、一次性医用连体防护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一次性医用防颗粒物口罩(NSCDC20201103-1)、一次性医用隔离衣(NSCDC20201103-2)、一次性医用连体防护服(NSCDC20201103-3)

  二、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1

一次性医用防颗粒物口罩

4000

2

一次性医用隔离衣

3000

3

一次性医用连体防护服

2700

  备注:可选择性投标

  三、项目预算金额:一次性医用防颗粒物口罩项目人民币柒万肆仟元整(¥74000.00),一次性医用隔离衣项目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54000.00),一次性医用连体防护服项目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243000.00)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投“一次性医用防颗粒物口罩”“一次性医用连体防护服”项目,必须具备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适用)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3)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一次性医用隔离衣)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适用)或经营范围含医疗器械;

  (4)投标人投“一次性医用防颗粒物口罩”“一次性医用隔离衣”“一次性医用连体防护服”项目,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书获得方法:2020年10月20日-27日的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证),授权经办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其它文件资料及联络方式。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权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予提供招标文件。

  六、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9: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14: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商路95号 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七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3日14:30时,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九、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商路95号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03室

  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0755-26649854

  十一、项目技术要求:请下载附件1、2、3

  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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