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30来源:南山区民政局
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区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在南山区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二、审计事项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
三、办理步骤
(一)社会组织需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或社会组织注销登记时,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民主程序,作出变更法定代表人或注销登记的决定。
(二)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准备审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并自行与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将审计所需材料递交事务所实施审计,社会组织无需承担审计费用。
(三)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提出审计申请的社会组织实施审计,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向社会组织出具书面审计报告。
(四)社会组织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事项,一次性在网上提交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经网上初审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递交至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五)区民政局根据审计报告及其他申请材料情况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本通知于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审计材料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联合广场A座20楼2011室,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15920175159。
南山区民政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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