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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头街道平安建设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时间:2023-12-18来源: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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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南头街道平安建设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定标规则:综合评分法

  3.预算金额:¥  692452.8 元

  4.采购需求:

  (1)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325号一至六层,屋顶及地面红线范围以内,房屋建筑面积为 2663.28平方米。

  (2)本服务范围内房屋建筑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巡查和管理。

  (3)本服务范围内房屋建筑本体设施设备(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等)的维修技术支持、巡查、管理和运行服务。

  (4)本服务范围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服务范围内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6)本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物业管理公司应主要负责服务范围内的日常保安工作,此外,积极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的侦查、保卫等工作。

  (7)本服务范围内物业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8)其他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或授权书)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

  3.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4.供应商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5.供应商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6.其他要求:无        

  三、采购公告公示期

  2023 年12月18日18时00分至  2023年12月21日18时00分。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的公示期内,将《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一并送达至采购人(见本公告“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2.文件形式:

  (1)《报名文件》:提交一份正本(每页均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密封。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2)《应答文件》:提交一正一副,封于同一密封袋(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的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头街98号南头大厦204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755-26088663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2023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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