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的力度与全面性,提高专项资金审批效率,提升专项资金对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服务和保障力度,我部于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1日,就《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南山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关于文件第十一条中的“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从事宣传文体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的区内外文体类企业、社会团体和组织。”,建议资助对象面向全体企业。 | 未采纳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推动宣传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应明确支持对象。 |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宣传部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