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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19-12-19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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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南山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深府法治办〔2019〕8号)要求,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指示。通过多措并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南山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普法工作获得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南山安全教育体验馆获评全国第二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全省唯一;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获评全市首批五星级法治教育基地称号。现将南山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南山区通过制定符合改革需求、具有实操性的高质量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清理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为依法行政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完整、公开和相对稳定的制度环境。
  (一)健全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南山区结合实际需求及改革动向,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印发了5份规范性文件,涉及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合理分配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推进南山区棚户区改造、规范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和鼓励总部企业发展领域。以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名义印发了1份规范性文件,旨在规范南山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体系,逐步奠定依法行政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根基。
  (二)规范制定流程,严格遵循程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305号)及《南山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南府〔2015〕23号)相关规定,进一步梳理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起草、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发布、备案、执行效果评估等制发流程,切实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及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南山区出台的5份规范性文件均由牵头部门在充分征求部门意见、专家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在将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按要求在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30日内报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有力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
  (三)开展文件清理,实现动态管理。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常态化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对南山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府投资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经审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可以继续实施。
  二、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原则,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从而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一)及时公开目录,规范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府〔2016〕35号)《南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深南府〔2017〕43号)《南山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等相关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区政府重大决策范围、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并于2019年5月31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南山区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同时,向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组织承办部门,就调研论证、公众意见征集、专家咨询论证、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等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导各承办部门依照程序进行决策,为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保障。
  (二)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参与到位。南山区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5项决策均由承办部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草案、向相关单位发函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市民群众、企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广泛听取群众、相关单位意见,有效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并将所征集意见中合法合理的内容进行采纳吸收,不断完善决策内容。对于未予采纳且能够联系到当事人的,也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进行了反馈。
  (三)落实特殊程序,确保论证到位。南山区切实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以及实施后评估工作。一是对于涉及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项目,特别是事关区域产业发展、重点扶持的自主创新项目决策均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论证,保障决策启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对于列入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的听证事项,依据规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做到听证程序合法,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组织专家召开论证,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对于已实施的重大事项针对实施情况开展实施后评估。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公示“三份清单”,搭建“一个专栏”,切实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照《深圳市司法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司办〔2019〕66号)相关要求,南山区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公示“三份清单”,公开执法权责。南山区各相关部门切实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一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将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纳入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并向社会公示。二是完善区政府权责清单编制,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0类事项分类,依法梳理现有行政职权事项,明确职权行使依据和主体。同时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进一步明确需要提交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并向社会公示。三是针对各部门的行政检查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各项行政检查事项是否涉及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并形成涉企行政检查权责清单向社会公示。
  (三)搭建“一个专栏”,明确公示渠道。通过在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渠道,便捷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公众查询相关行政执法信息。通过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事前信息、事后信息)与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信息链接,实现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同源,确保信息公示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贯彻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工作。南山区通过出台《南山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南山区行政处罚通用指引》等相关制度规范,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防止同案异罚,重案轻罚,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对行政处罚过程中证据的收集、认定、排除及各重要环节的程序规范等做出详尽的通用指引,增强办案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严格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逐项整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着力规范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培训,有效提升全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素质及业务水平。
  (五)强化队伍建设,优化执法力量。南山区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要求,积极推动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实现综合执法队伍形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事项须经法制科室、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和集体讨论,防范重大执法事项的执法风险;全面推行律师驻队随行执法和说理式执法,强化执法队伍力量。
  (六)畅通监督渠道,保障合法权利。通过在各部门办公地址显著位置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在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各部门电子信箱、执法投诉热线电话、邮寄地址的基础上,安排专人接听行政执法咨询投诉电话并予以及时反馈,切实保持各监督渠道畅通,保障社会公众咨询投诉权利的实现。
  (七)完善纠纷化解机制,提升化解矛盾法治化水平。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南山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共74宗,已办结案件66宗。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工作中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复议答复,以及拒不履行、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二是认真应对行政诉讼工作。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2019年,南山区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0宗,其中已作出判决的案件6宗,全年没有败诉案件。
  四、培育干部法治思维,构建惠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学法计划,进一步提升全体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顺应新时代发展变化的要求,多措并举开展全民普法活动,提高全民综合素质,共建法治社会。
  (一)贯彻学法计划,开展学法活动。为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一是制定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规定》,对区政府领导法制学习的内容、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每年的法制建设工作要点中,均对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工作计划、内容、次数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双月学法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各项活动,区政府通过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制专题培训班、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方式,培养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
  (二)聘请法律顾问,强化法制力量。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南山区法制工作需求增长较快的实际情况,着力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明确区政府及各部门应当建立法律顾问机构或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及重大合同。目前,南山区65个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全区101个社区工作站均配有社区法律顾问,进一步强化了南山区的法制审核力量。
  (三)创新普法方式,法治氛围浓厚。南山区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多方式开展普法,不断创新普法方式,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一是坚持“静态动态”相结合,通过户外大型立柱广告、路灯灯旗、公交站台、工地围挡、公交线路车身等途径开展法治宣传。二是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利用“创新南山”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线上平台,线下通过开展法治文艺晚会、校园普法等活动积极进行法治宣传。三是先后建成南山法治文化博物馆、后海滨法治文化公园、石鼓山法治公园等法治文化载体,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辖区研祥、深华等6家企业分获“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
  (四)出台优惠政策,助推南山律师业发展。一是推动出台《南山区青年律师扶持办法》等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南山律师业。截至2019年11月底,南山律所数量为122家,执业律师数量为1647名,与去年相比,律所增长率为12.96%,律师增长率为22.73%,继续保持律所律师数量双位数增长势头。二是继美国布林克斯、美国斐锐落户南山后,英国懋真、香港梁浩然律所代表处、竞天公诚及浙江天册等一批知名律所相继落户南山。三是组织举办司法行政系统第四届羽毛球比赛和第二届南山律师微型马拉松活动,协助举办第二届司法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论坛、湾区法治营商环境三地谈、第二届广东企业法律服务论坛等重大法治活动,开展“律师驻所”试点,为辖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提升服务质量,构建惠民便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打造区-街道-社区-园区四级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南山重点发展片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推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落户南山,打造“老兵调解室”、“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南山特色品牌。2019年1月至10月,全区受理调解案件共16570宗,其中调解成功案件15425宗。二是组建全市首支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队伍,成立“南山区P2P网贷防范风险应对律师服务团”,圆满完成处置疑似尘肺病人信访事件、区“5.16交通事故”善后处理等专项工作任务。2019年,全区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共5296宗,已办结案件5119宗。
  (六)出台相关文件,大力推进法治城区建设。一是组建南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起草、印发《南山区2019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组建实地考察团和履职报告评议团对区法院、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4家单位的普法履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评议,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二是以司法部“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创建要求为目标,结合“块数据”基层综治系统资源,打通政法跨部门网上办案“最后一公里”。2019年,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30人,解矫349人,连续12年零脱管、零漏管。
  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南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下,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法履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仍有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执行及其效能发挥有待优化。重制定、轻实施、缺监督、少评估等现象依然存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虽已建立,清理工作尚未完全实现常态化,仍存在规范性文件修订不及时的情况。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执法方式粗暴简单、执法检查扰民、一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结合南山区2019年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据表现,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程序不够重视,部分案件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程序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部分单位存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不足、行政诉讼出庭应诉不规范等情形。
  六、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
  下一步工作中,南山区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城市”的方向,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工作,努力创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完善权责清单体系建设,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类收费行为。
  (二)进一步优化人大监督机制。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既是宪法赋予人大的神圣职责,也是政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工作的重要保证。为充分发挥好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南山区将在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方案和考评指标过程中,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通过第三方视角发现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三)进一步充实法制审核力量。为切实扭转南山区法制审核人员保障不足的情况,进一步充实各部门法制审核力量,南山区将探索建立员额制法律专务派驻模式。通过招聘一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具有相应行政工作经验的法律专业高素质人才,将其派驻至各行政执法部门,协助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形成有监督、有指导的工作模式。同时,对南山区各部门法律服务购买及提供情况纳入区绩效考核,切实优化南山区依法行政工作成效。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检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相关要求,以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集中力量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重大问题,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防范执法风险。结合南山区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内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开展季度性评查以及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水平,发挥行政执法对辖区平安稳定、和谐美丽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五)进一步探索创新司法行政工作。一是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三位一体的纠纷化解机制。二是探索创新律师驻所驻队机制,在全区11个派出所、1个交警大队,全面推广“1+1+3”(1名资深律师、1名常驻律师助理、3名调解员)律师驻所驻队工作机制。三是探索创新智慧化社矫监管机制,积极创建司法部“智慧社矫中心”,围绕司法部数字法治和智慧司法建设目标,着力打造南山智慧社矫中心,构造“一网四化、一键统矫”指挥保障体系,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全方位、多维度监管矫治。
  (六)进一步依托司法载体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一是依托“一所一地”,推动境内外法律服务深度合作。推进粤港澳三地联营所建设力度,依托司法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研究基地落户南山优势,定期开展“海峡两岸”法律交流研讨活动。二是依托“一校一院”,打造法律服务人才高地。依托深圳市律师行业党校、律师学院入驻南山的地理优势,推动出台《南山区青年律师扶持办法》,为南山律师业发展汇聚更多优质法律人才。三是依托“两个平台”,帮扶企业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区-街道-社区-园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南山六大重点片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为企业免费开展“法治体检”服务;升级打造南山“智慧法务”网络平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精准指引和在线办理。
  (七)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风尚。围绕重点普法对象,精准普法。一是强化国家机构工作人员讲法学法考法,推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双月讲法制度,举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讲座,开展公职人员年度学法工作,强化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二是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委托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开展校园法治文化节活动,评选优秀普法小使者,进一步提升校园法治教育水平。三是推行初创企业法律帮扶计划。通过联合相关部门,在初创企业注册时为其提供法律宣传服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带动社会参与,助推精准普法。四是加大社区居民普法力度,探索在社区建设“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的一站式平台。
  专此报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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