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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关于深圳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第2015015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时间:2015-08-1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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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督〔2015〕691号

市城管局:

  李咏霞代表提出的 《关于开展“护花行动”集中安排年花年桔统一回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区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广东地区素有春节期间逛花市、买年花、摆年桔的传统习俗,但在春节过后,随着“无可奈何花落去”,干枯的年花、年桔被随意丢弃的现象普遍,不仅产生了大量的垃圾,也造成了浪费。

  为了解决废弃年花年桔回收问题,将废弃物变废为宝,广州、珠海等很多城市都做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近年来,罗湖、宝安等区也开展了“年花、年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的试点行动。为响应“护花行动”, 2015年花市期间,我区开展了“年花、年桔统一回收”的试点工作。在南山花市北会场附近的前海公园垃圾中转站设置了年花年桔统一收集点,方便花市花农和附近居民放置废弃年花、年桔,由环卫工人定时对废弃花盆、花枝、花泥等进行分类处理。由于是第一次开展试点工作,市民知晓率和参与率不高,丢弃的花盆多为花农和公司放置,破损严重,无法重复利用,效果不太理想。

  根据试点工作的成效,我们认为开展年花年桔统一回收工作存在如下问题:

  1、市民参与意识不强。此项工作在我市刚刚起步,虽然做了一些宣传,但市民知晓率和参与率不高,大部分市民仍按照以往的习惯,将废弃年花、年桔丢弃在垃圾桶或垃圾站边,给环卫工人的清运和分类工作增加难度。

  2、无专项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的经费经常是由基层主管单位自行解决,经费不足,给工作开展带来了难度。

  3、缺乏专业技术指导。此项工作由环卫工人进行处理,由于环卫工人对园林花木处理缺乏指导,对部分需处理的花枝、花泥、花盆等处理不当,工作效果不理想。

  为更好的推进“护花行动”,让“年花、年桔统一回收”工作成为一项便民、利民工程,我们结合人大代表的建议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1、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护花行动”作为全市一项工作进行推行推广,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统筹拨放专项工作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回收、处理、运输等工作外包,由专业承包单位到物业小区或指定点进行回收处理,并提供小额有偿上门服务,方便市民处理废弃年花、年桔。

  2、科学分布,合理选址。以社区、物业为单位,在街道、社区辖区或物业小区内选择不阻碍交通出入,同时不太影响市容观瞻的地方,作为节后的年桔桃枝等大件垃圾的临时收运点,并通过媒体和公告等方式告知市民,引导市民积极参与。

  3、加大宣传,全民参与。加强对市民垃圾减量分类的宣传,提高市民自主分类意识,提升市民美化城市、扮靓城市的参与度。

  南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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