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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18来源:南山区人民政府
尊敬的黄基昌委员:
《关于帮助“城中村”股份合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案第一项建议
南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辖区股份合作公司城中村土 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城中村更新改 造升级。利用城中村更新改造升级和综合治理契机,同步配 套大量的人才住房。支持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依法 将已建成、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住房改造为租赁型人才住房, 区政府给予适当的改造和运营资金补贴。通过统租运营模式, 由村股份合作公司确定合作运营企业(主要为国企),由运 营企业以市场化的方式与股份合作公司或村民进行整村或部分房屋租赁谈判,经过房屋结构鉴定、装修改造、消防设 施改造等程序后,进行统一租赁经营和物业管理,并将部分 改造后的房屋纳入南山区人才保障房系统,由南山人才安居 公司统一租赁后运营。
多措并举,优化城中村基础设施,提升城中村物业运营 水平,提供宜居环境,增加发展空间,吸引了大批优秀人才居住南山,为大量创新企业解决了员工居住问题。从而促进城中村向城市社区升级,服务城市生产,城中村物业价值确 确实实得到了提高,股份公司的物业经营利润随之增加,最终村民收入增加,得到了实惠。
二、针对提案第二项建议
南山区委、区政府在城中村更新工作中,坚持城中村有机更新,更多采用微改造方式,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城中村更新涉及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在行业部门指导下,鼓励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展活化研究,保护传统肌理和特色风貌,提炼历史文化遗产的核心要素,并与周边城市建设相融合,实现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步活化与传承。
其中,南头城股份公司的南头古城已列入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中村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综合整治试点的 工作方案》,通过微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 施,消除安全隐患,在项目规定范围内进行的局部拆除、危 房重建等活动。另外,通过国企统租古城全部沿街建筑15至20年,引入万科公司等具有相关改造运营经验的市场主体,对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与修缮,并按照明清时 期岭南建筑风格打造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引入特色产业带动片区发展,同时最大化实现古城基础设施升级、社区景观环 境和居住品质提升。
南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中村文化传承,全力推动南头古城、天后宫等城中村文化项目的保护与利用,力争重 现“粤东首府、港澳源头”昔日辉煌。
三、针对提案第三项建议
一直以来,南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股份公司发展, 出台文件深化改革,对股份合作公司大力扶持,促进集体经 济转型发展。
首先,将“深化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列为区重点改革项目,区国资局从产业空间供需统筹、加强综合监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集体经济组织监管全覆盖、推 动股权改革等方面入手,制定产业空间统筹政策,与“阳光365 服务平台”配套,完善综合监管办法,研究集资委的人员构成、职能地位、工作方式、考核激励,厘清募集股的结构、权益,规范股份合作公司章程修订,从而有深度地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
其次,通过设立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专项资金, 下设转型升级与同富裕、异地发展、智力支持等三个分项资 金,主要用于加快股份公司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 型升级,拓展异地发展空间,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培养人才, 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品牌、有竞争力的股份公司。历年扶持发展项目共 415 个,扶持资金达 5.69 亿元,出现了远洋渔业“一带一路”建设、圣淘沙酒店、五丰泰农业示范基地等一批典型项目,提升和加速了股份合作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了股份合作公司建立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企业实现多元化经营;帮助股份合作公司引进智力人才,改善公司人才结构、 促进股民就业。既为南山区的综合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促进了股份合作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扶持引进中高端人才,引入法律、财税专业咨询,有力 地促进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经济战略转变和健康发展。
四、针对提案第四项建议
每年组织股份合作公司规范运营和转型发展专题培训,加强对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监事长、财务人员、物业运营和管理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等多层次人员的培训,旨在通过多层次、连续性、大规模的“管理+专技” 培训提高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本次培训,开阔了视野,获取了最新的股份公司管理知识, 股份公司之间互相借鉴经验,形成推进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经济规范管理与转型发展工作的动力和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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