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1来源:南山区水务局
1、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水源保护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和供水的统一监督管理。
3、负责全区城市供水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供水设施运营维护的监管工作。负责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制订全区优质饮用水及直饮水实施方案。
4、负责区属水库的管理、保护、综合治理与开发工作。
5、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制度及有关标准,负责做好计划用水、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落实全区节约用水规划。
6、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组织协调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7、负责统筹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制订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经批准后监督、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8、承担水土保持办公室、节约用水办公室和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拟订所承担业务范围内的专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所承担业务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负责所承担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11、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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