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深南发〔2014〕1号
时间:2014-01-22 来源:
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现代服务业规模、层次和竞争力,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样板区”建设,努力实现全区经济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根据《深圳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特点,制定以下措施。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新引领、融合发展的原则,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体系,发展重点领域,增强综合实力,紧抓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大开发的契机,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人才、信息、资本等要素资源在区域内高水平集聚,推动南山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的国际化海滨城区。
二、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6年,全区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900亿元,年均增速13%以上,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368亿元,全区共培育和引进现代服务业骨干企业300家,新增代表性现代服务业集聚园区10个以上。
远期目标:到2020年,全区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总部经济带动作用明显,金融、互联网金融、科技服务、软件
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现代旅游及消费性服务业等领域优势突出,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0%,其中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80%左右,初步建成“现代服务业发展样板区”,真正实现“双轮驱动、两翼齐飞”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主要举措
(一)大力发展总部经济
积极引进现代服务业企业总部落户南山,经认定后给予每家最高1000万元落户奖励,享受每年度最高300万元的财税贡献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总部办公用房按照南山区企业总部用房政策给予优先扶持。大力解决总部企业人才安居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南山区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补租试点工作方案,每家发放不少于20套人才住房补贴。加快培育商务楼宇经济,对经认定的年度纳税额超1亿元的商务办公楼宇,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到2016年,现代服务业总部企业达30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二)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
积极引进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总部入驻,经认定后给予每家最高1000万元落户奖励。鼓励金融创新,对区内金融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吸引高层次金融创新人才,三年累计安排3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的核心经营管理团队给予奖励。鼓励创新金融业态集聚发
展,打造金融产业集聚园区,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按照租金市场指导价给予最高30%的房租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面积最高5000平方米,连续不超过三年。(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三)着力发展互联网金融
利用我区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着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打造区域互联网金融中心。推动银行、保险、证券等传统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模式转变,鼓励互联网、移动通信和大数据处理等技术机构开展资金融通、支付、交易结算等金融业务,支持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等网络金融交易机构的设立与发展。打造互联网金融集聚园区,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参照金融集聚园区相关政策给予房租补贴。鼓励企业围绕互联网和金融结合开展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产品优先纳入南山区金融创新奖励申报范围。(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四)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
加快构建科技服务体系,完善科技服务网络。鼓励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科技企业管理、创业辅导、标准化工作、创新资源共享服务、检验检测、技术培训等各类服务机构发展,3年累计引进和培育100家以上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知识服务平台,鼓励开展大型科技学术交流、科技技术培训和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区域创新软实力。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标准联
盟及知识产权联盟的组建、运营和跨区域合作,增强区域创新竞争力。(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五)重点扶持软件信息服务业
围绕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IC设计和新兴信息服务领域,集中力量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增强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在信息安全、中间件、构件库、智能电网、三网融合等软件信息服务领域扶持开展技术攻关。鼓励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系统集成、IT运维等信息技术服务。支持电子商务技术研发,重点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和国际电子商务等领域;支持电子商务推广应用,推动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实施电子商务应用示范计划;支持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鼓励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创新,重点发展电子商务虚拟产业园。(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六)大力培育商务服务业
鼓励知名外贸综合服务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在我区设立法人机构或总部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骨干机构落户给予每家最高300万元的奖励。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商务服务业集聚区,对经认定的商务服务业集聚区内符合条件的入驻机构按照租金市场指导价给予最高30%的房租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面积最高5000平米,连续不超过三年。(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
(七)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大力发展创意设计、动画漫画、网络游戏、数字视听、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演艺娱乐及高端印刷等产业领域,培育引进文化创意行业骨干企业。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入驻企业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的房租补贴,连续不超过三年。支持原创研发项目启动、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推广,原创研发项目启动经评定后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推广项目经评定后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文产办)
(八)提升现代物流业发展水平
对获得市级以上评定的重点物流企业或奖项,给予每家企业或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的奖励。重点发展供应链管理、保税物流、港口物流、城市配送、物流技术研发与应用等领域,支持企业购置先进物流技术装备和开展现代化物流基础性投资建设项目,经评定后,按照企业实际投入最高30%的比例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九)引导旅游业高端化发展
完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区域性的旅游资讯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智慧旅游城区建设。加强旅游推广工作,每年投入不少于100万元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展览展会和市场推介活动。支持发展滨海旅游、文化旅游、工业旅游、休闲旅游、
低碳旅游等特色旅游项目,鼓励企业创优评级和改造提升现有旅游接待设施,引导企业发展旅游电子商务项目,经评定后,按照企业实际投入最高30%的比例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十)鼓励发展消费性服务业
鼓励发展连锁经营、新型批发服务、社区商业等零售新业态,积极培育文化、体育、休闲娱乐、购物餐饮、健康医疗、养老服务等新型都市消费业态,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商业街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对新型业态和重大项目,经认定后,单个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鼓励消费性服务企业实施品牌推广、市场拓展、设施建设、新技术应用、质量提升等项目,经评定后,按照企业实际投入最高30%的比例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十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支持社会机构进行现代服务业集聚园区建设和改造,经认定后,对建设改造主体实际投入的园区建设或改造费用按照20%的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支持园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活动开展,对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际投资按照最高50%的比例,给予最高150万元资助;对园区管理机构开展公共服务活动的实际费用支出,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的资助,连续不超过三年。(责任单位:区经
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文产办)
(十二)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对企业完成上市改制和上市辅导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支持金融产品创新,拓展现代服务业企业融资新渠道,实施开展“上市促进贷”、“小微促进贷”、“孵化贷”、“成长贷”、“研发贷”、“知识产权质押贷”、“集合发债”、“集合担保信贷”等企业融资扶持计划,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
(十三)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
大力推动金融、物流、商贸、旅游等传统服务行业企业管理、业务流程信息化,对经评定的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投入30%的比例,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对具有行业支撑作用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十四)培育公共服务机构
支持现代服务业各行业协会和公共服务机构开展促进行业企业发展的服务活动,对其开展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的资助,每家单位每年度最高资助50万元,贡献特别突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鼓励行业协会和公共服务机构承办由区政府主办的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行业带动性强的大型专业交流活动,符合条件的活动给予最高100万元的
资助。(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文产办)
(十五)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到2016年,区财政预算累计安排不少于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领域,制订具体实施细则,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现代服务业重要行业和领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文产办)
(十六)加强人才智力保障
开辟绿色通道,大力引进金融保险、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现代旅游、教育培训等行业高素质紧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制订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在子女教育、医疗保障和配偶就业等方面对重点引进人才提供便利服务。在国内举办人才招聘主题活动,搭建引才平台。加强政府、高校、企业合作,共建现代服务业人才实训基地50家以上,完善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体系。(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