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工改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以下简称“工改工”)工作流程,加强“工改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产业监管,我局研究起草了《南山区“工改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我局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7日,通过“南山政府在线”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2份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
|
公众意见
|
是否采纳
|
意见处理
|
1
|
第一条:《工作指引》的制定依据《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并未出台,是否能作为制定依据?
|
未采纳
|
解释。《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目前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很快就会出台。《工作指引》会在《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后才会印发实施。
|
2
|
其他:工改项目应该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在《工作指引》中未有体现。
|
未采纳
|
解释。需要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城市更新项目不只包括工改项目,该项工作已在《暂行办法》第七条进行规定。《工作指引》仅规定工改工拆除重建项目的特殊程序。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