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南山区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切实提高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据《政府投资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南山区项目管理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2月23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南山区人民政府9楼905室,南山区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科收,联系电话:0755-881683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gj@szns.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3日
附件:1.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3.意见征集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