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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民政信息 > 婚姻登记管理信息
时间:2023-07-12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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