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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面向南山区符合条件企业定向配租住房的通告

时间:2022-11-11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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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现面向南山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定向配租住房。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工商注册(行政许可登记)及税务登记均在南山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机构)(含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前海区块,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含高尔夫、房地产类企业)。

  二、定向配租程序

  (一)线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21日(含周六、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方式:有意向申请本次定向配租的企业(机构),请登录深圳市南山区企业安居信息系统(网址:https://nszj2.szns.gov.cn:8092/Home/Login,以下简称“安居信息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申报材料。《系统操作手册》可登录安居信息系统后,在“模板下载”处下载查看。

  已通过2022年度人才住房补租申报审核的企业(机构),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资料更新;未申报过2022年度人才住房补租的企业(机构),按照本通告要求进行申报。

  3.企业(机构)只能选择以下一种类别进行申报:

  (1)重点企业;

  (2)专精特新、商贸、物流及专业服务类企业;

  (3)金融类企业;

  (4)科技类企业及科研院所;

  (5)军民融合类企业及机构;

  (6)中小型文化创意类企业及体育产业类企业、旅游类企业;

  (7)现代高端服务业;

  (8)社会医疗机构、社会组织、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9)“南山领航卡”持卡人及留学人员所创办企业或组织。;

  (10)院士和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专家。

  申报所需材料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南山区2022年度定向配租补租评分标准》,下称《评分标准》),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二)受理审核

  区住房建设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居信息系统中受理审核企业提交的材料。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等原因审核不通过的,将在安居信息系统反馈审核结果,企业(机构)逾期未按要求补正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

  (三)名录确定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评分标准》,对企业(机构)的资格、材料按申报类别分别审核、打分、排序,并根据评分情况及房源总量进行额度分配,确定2022年度定向配租名录。该名录将以补充通告的形式在网站公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政府机构”—“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住房服务”—“项目分配及退出公告”)。

  (四)签约入住

  与2022年度定向配租名录的企业(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及安排入住,具体安排将在补充通告中进行告知。

  三、配租房源情况

  (一)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半山港湾花园、深业鹤塘岭花园、临海揽山御园、南园晗山悦海城、山海逸居、硅谷公寓、东明花园等项目约778套。其中:

  1.半山港湾花园219套,为配建的公共住房,户型主要为83㎡以上的三房,该项目预计2023年4月交付。

  2.深业鹤塘岭花园112套,为新建成的配建公共住房,户型包括约35㎡的单间、约52㎡的一房一厅、约50-67㎡的两房,目前已达到入住条件。

  3.临海揽山御园56套,为新建成的配建公共住房,户型包括约38㎡的单间、约71㎡的两房、约87㎡的三房,目前已达到入住条件。

  4.南园晗山悦海城30套,为新建成的配建公共住房,均为约51㎡的两房,目前已达到入住条件。

  5.山海逸居161套,为腾退房源,户型主要为单间及少量两房、三房。

  6.硅谷公寓、冠铭雅苑、创智云城等存量腾退房源约200套,户型主要为单间、一房一厅、两房。

  上述项目办理签约、入住的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租金标准

  1.深业鹤塘岭花园基准租金:57.29元/㎡·月。

  2.临海揽山御园基准租金:56.71元/㎡·月。

  3.南园晗山悦海城基准租金:55.54元/㎡·月。

  4.半山港湾花园基准租金:50.42元/㎡·月。

  5.山海逸居基准租金:46.76元/㎡·月。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的租金为准。

  (三)项目详情及其他费用请见安居信息系统上的项目介绍。

  四、重要提示

  (一)由于本年度配租房源较少,可能有部分通过审核的企业(机构)不能获得配额。

  (二)定向配租实行诚信申报制度,各企业(机构)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指定1-2名住房专员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承租企业(机构)须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建议分配对象适当向本单位新市民、青年人倾斜。分配对象条件、注意事项等请见附件3。

  (四)发现存在以下行为的,不纳入本年度定向配租的范围:

  1.不配合住房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虚报瞒报、违规使用住房或未按要求交纳住房涉及款项等,且拒不整改的;

  2.不配合人才补租资金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虚报瞒报、违规使用人才住房补租资金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补充材料等,且拒不整改的;

  3.不配合政府日常管理工作,经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仍拒不整改的。

  (五)对于获得定向配租配额的,如存在下述行为,将收回住房:

  1.把关不严、虚报瞒报以及违规分配住房等;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住手续;

  3.未对入住人员信息进行备案;

  4.分配后出现违规转租、出借住房行为;

  5.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关系。

  五、监督和举报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南山区公共住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南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六、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为更精准地服务,通用业务问题请拨打区住房建设局电话咨询,专项服务问题请拨打对应主管部门电话咨询,系统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区住房建设局

26493908、26493118、26013209

系统技术支持

13065157276、15012652241

区人才工作局

26455435

区教育局

26486970(计财基建科)

26488753(终身教育科)

26486020(学前科)

区科技创新局

2656190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6542817(军民融合类企业)

86546372、26470502(在南山辖区内的科技服务企业 )

86546372(中小创新型科技企业)

26470124(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获奖企业)

26542310(高层次人才团队单位、科研院所、科技奖获奖单位)

26542022(生物医药)

86561805(港澳台青年创办企业)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6566746(总部企业)

26542672、26542671(工业百强、纳税百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

26542173(服务业百强、物流企业)

26549823(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进出口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

26542919(上市企业、风投创投机构)

26542931(金融类企业)

区民政局

86077873

区司法局

26566613

区财政局

26662570

区人力资源局

26575007(留学人员创业企业)

26566819(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6542054,26542334(文化体育企业)

86967650(旅游企业)

区卫生健康局

26566526

前海管理局

88105119

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

22675054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山区公共住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山区公共住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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