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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2023年重点办好20项民生实事之一

物业进村示范项目

牵头单位: 区住房建设局
协办单位:
项目内容:

将辖区城中村纳入“物业城市”模式管理范围,完成7个城中村物业管理进村。

项目进展

  第一季度:

  1.《南山区“三无”小区及城中村纳管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第一轮意见征集;已根据意见反馈情况,结合沙头街道物业城市运作经验,修订完成《南山区“三无”小区及城中村纳管工作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南山区物业城市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注意事项》《南山区物业城市运营商可持续发展参考清单》《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书》等工作方案和参考文件。

  2.目前区城管局就《关于提请审议我区“三无”小区纳管工作的请示》征求各单位意见,区住建局将结合该工作内容修订完善《南山区“三无”小区及城中村纳管工作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等工作方案和参考文件,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


  第二季度:

  1.区住建局已印发《南山区“三无”小区及城中村纳管工作方案》及《南山区“物业城市”委托事项参考文本》,供各街道办进行物业城市招标时参考使用。

  2.桃源街道已完成物业城市招标工作,并与中标城市运营商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服务项目合同。同步将辖区内6个城中村的物业管理服务纳入物业城市服务合同事项。截至目前,7个物业进村试点城中村已初步选定,分别为:桃源街道的平山村、珠光村、新屋村、光前村、龙井村、塘朗村,以及沙河街道的白石洲村。

  3.区住建局对由社区代管的4个城中村进行实地走访,并联合区城管局对已完成物业城市招标的桃源街道所辖6个城中村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考察、与街道办、城市运营商座谈等方式,探索交流物业城市模式下的物业进村管理方式和运作机制。


  第三季度:

  1.区住建局已印发《南山区“三无”小区及城中村纳管工作方案》及《南山区“物业城市”委托事项参考文本》,供各街道办进行物业城市招标时参考使用。

  2.桃源街道、粤海街道、沙河街道已完成物业城市招标工作,与中标城市运营商签订服务项目合同,将辖区内城中村的环卫清扫保洁、四害消杀、垃圾清运、部分设施设备维保养护、绿化管养、小散工程巡查、文明养宠及共享单车巡查等相关服务内容纳入物业城市服务合同事项。截至目前,已选定桃源街道的平山村、珠光村、新屋村、光前村、龙井村、塘朗村,以及沙河街道的白石洲村等7个城中村为物业进村的试点城中村。

  3.区住建局与龙华区、宝安区、坪山区、龙岗区等相关单位,探索交流各区城中村物业管理模式、物业进村工作经验以及物业城市模式下的物业进村管理方式和运作机制。

  4.就龙华区“城市管家”运作情况,对观澜街道办中标供应商招商积余开展调研。参考龙华区城市服务考核方案及标准,并学习了龙华区针对已有物业公司在管的城中村、股份公司自行管理的城中村、零星分布的城中村以及“三无”城中村等四种城中村类型采取的不同管理方式以及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标准。


  第四季度:

  1.印发《南山区“三无”小区及城中村纳管工作方案》及《南山区“物业城市”委托事项参考文本》,供各街道办进行物业城市招标时参考使用。

  2.选定桃源街道的平山村、珠光村、新屋村、光前村、龙井村、塘朗村,以及沙河街道的白石洲村等7个城中村为物业进村的试点城中村。结合“物业城市”工作进展,将辖区内城中村的环卫清扫保洁、四害消杀、垃圾清运等相关服务内容纳入“物业城市”服务合同事项。

  3.与龙华区、宝安区、坪山区、龙岗区等相关单位,探索交流各区城中村物业管理模式、物业进村工作经验以及物业城市模式下的物业进村管理方式和运作机制。

  4.区住建局会同区国资局、区城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南山公安分局对平山村、珠光村、南头古城等18个城中村的物业服务水平开展联合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反馈至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共同督促落实各城中村的物业管理工作。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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