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托幼服务一体化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确保每个街道有一所幼儿园开设托班。实行托班开设备案制度,经备案开设普惠性托班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一次性1万元/托位的开办补贴。
第一季度:
积极鼓励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完善托班备案流程,对符合要求的幼儿园进行托班备案管理。2023年新增7所幼儿园开设托班,新增托位180个。截至目前南山区共有17家幼儿园合计开设22个2-3岁幼儿托班,覆盖全区8个街道。
第二季度:
启动新一轮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申请工作,联合卫健部门、各街道开展托班实地调研,从经费、政策等多方位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
第三季度:
2023年新增38所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提供托位1020座,目前我区共有43所幼儿园开设托班,共计提供托位1300座,覆盖全区8个街道,已提前完成全市托位任务分解出的南山区目标——2023年南山区新增托班学位数不少于960个。积极落实《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深南工纪〔2023〕171号)文件精神,目前正在对已经备案超过1年的普惠性民办园开展实地调研,并结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23〕11号)研究普惠性民办园一次性建设(改造)补助经费发放细则。
第四季度:
1.2023年新增38所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提供托位1020座,目前我区共有43所幼儿园开设托班,共计提供托位1300座,覆盖全区8个街道。
2.结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征求<关于做好普惠性幼儿园2-3岁托班经费补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新政策要求,已对备案2-3岁托班超过1年的普惠性民办园发放8万元/班的一次性建设(改造)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