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1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一)符合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区的统一招生平台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并提交相关材料。不按规定在平台上申请学位,将不能获得学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升学。教育行政部门也将对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行为进行查处,清退违规招收的学生。
(二)了解我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变化,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查询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方案和具体操作要求。
(三)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本区范围内招生,在满足了本区的入学需求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经批准,可跨区招收少量学生。跨区招生在区内招生工作基本完成后安排(7月底或8月初),具体招生学校名单、招生人数和时间安排请留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通知,以免影响正常入学。
(四)2022年,除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学位任务的民办学校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需要摇号录取的学校、摇号时间和公布结果时间请留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通知。
(五)根据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2022年民办学校收费继续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请提前了解申请学校的最新收费标准,避免因费用问题耽误孩子入学。
(六)在统一招生平台上申请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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