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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山区2018年1-6月公共文化 活动项目资助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7-12-26来源:南山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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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20181-6月份资助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南山区公共文化活动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南山区登记注册或依法设立的文化类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南山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文化类社会组织。

  二、申报时间

  20171226日~201815日。

  三、申报项目原则

  (一)公益性强、公众参与度高,有利于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二)有利于汲取和传播优秀文明成果,具有较高文化艺术含量的优秀项目和品牌活动;

  (三)能反映区域文化水准,有利于增强南山区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资助范围

  (一)在我区内组织开展的演出、展览、讲座、比赛等公共文化活动。每个申报主体最多可申请1个方案

  (二)申请资助的活动举办时间为:2018年1月1日-6月30且已初步落实活动场地。

  (三)资助不得用于下列各项开支:

  1、部门和单位的人员工资和奖金支出、正常办公支出、行政后勤支出、职工福利支出;

  2、部门和单位的基本建设费用;

  3、企事业单位应由部门预算安排经费或应由政府投资立项安排的项目;

  4、已获我区其他同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

  5、其他不属于资助范围的支出。

  五、资助方式

  资助采用“事后资助”和“部分资助”的方式。  

  六、受理流程

  (一)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文化类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向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文体站申请,具体流程详询各街道文体站工作人员。

  (二)在南山区登记注册或依法设立的文化类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的活动项目资助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登录微信公众号“南山文体通”点击【注册】,填写单位注册信息(创建账户、填写信息、实名认证、完成等待审核)。具体可参照《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完成好网上填报工作。

  1、活动申请:登录“南山文体通”,点击“活动管理”-“活动报备”,填写并上传活动报备(需详细填报活动具体方案:包括活动详细介绍,初步确认的活动时间、场地,活动详细预算等)

  2、完成活动初步申请,等待评审结果,可在申请列表中查询审核状态和结果。

  3、签订协议,开展活动。评审通过的申请单位,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并开展活动,根据协议约定,拨付首期资助资金。

  4提交活动总结材料,经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拨付尾款资助资金。活动完成后在系统中上传活动印证材料和后续资料,包括可印证活动开展的影音像资料、照片、节目单扫描件、宣传报道等南山区文体局委托第三方对申请资助的活动进行验收、审计,经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方根据协议拨付尾款资助资金。

  七、注意事项

  (一)资助只接收申请单位的直接申报,不接收第三方代理申报。

  (二)申请单位须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三年内申报资格。


  (咨询电话:系统操作:0755-83130059;申报流程:0755-26562525


  南山区委宣传部(文体局)

  2017年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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