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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31来源:南山区财政局
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指股份合作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者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设立公司、参股基金、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所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股权投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物业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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