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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31来源:南山区财政局
集体用地合作市场主体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变更主体或者合作条件。确需变更的,股份合作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即重大事项决策有关条款履行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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