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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31来源:南山区财政局
本办法主要监管南山辖区内按照《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公司及其所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包括其设立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两家以上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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