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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5来源: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新开发建设项目规划配建并移交区政府物业主管单位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用房,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坚持与项目工程主体“同类物业同等标准”,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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