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8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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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18
名 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六个券”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六个券”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南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六个券”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立足国内外经济发展新形势与民营经济发展新特征,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模型券
设立“模型券”,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云服务商平台搭建大模型应用、AI智能体或开发AI硬件等人工智能产品的,按照不超过上季度实际投入金额的50%进行补贴,单家企业每季度最高可申请100万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贴息券
1.科技企业“贴息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领取“贴息券”,并在银行进行贷款后,凭券向政府申请最高50%的利息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可申请50万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2.供应链企业“贴息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领取“贴息券”,并在银行进行贷款后,凭券向政府申请最高30%的利息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可申领50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3.融资租赁“贴息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领取“贴息券”,并在融资租赁公司产生租赁业务后,凭券向政府申请最高8%的本金和利息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可申领3000万元。(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三)技改券
设立“技改券”,符合条件的企业工业技改或设备购置项目,按不超过项目经审定投资额的1%予以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最高1000万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流量券
设立“流量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上季度投流金额的5%及投流增量的5%发放“流量券”,本季度在流量平台进行投放时可直接进行抵扣,单家企业每批次“流量券”最高申领300万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五)保险券
设立出口信用“保险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领取出口信用“保险券”,在保险机构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后,凭券向政府申请最高30%的补贴,单家企业每年度最高可申请30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六)消费券
设立“消费券”。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按要求申领和使用消费券。消费券由政府联合符合条件的企业、平台、机构、商圈等,在国家、省市相关提振消费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实施专项促消费活动方案全年适时发放。(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可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落实任务部署,从研发、采购到推广、消费形成闭环系统,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对政策的实施和评估,切实发挥效益。
(三)营造良好氛围。搭建数字系统,便于企业参与;加大案例宣传推广,进行立体化宣传,扩大行动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附则
(一)本方案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资助的主体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因其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相应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方案由南山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承担,并制定与本案相关的操作规程。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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