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社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今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决定于2021年5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排查整治对象
在南山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一批法人治理不规范的社会组织
1.未按章程开展活动,重大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形成决议,出现“一言堂”或“推诿扯皮”现象。
2.未按章程规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治理机构。
3.未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重大活动管理、分支机构管理、证书印章管理、信息公开等内部管理制度。
4.未主动向社会公开章程、登记证书、年报信息;未按规定公开基金会及慈善组织的捐赠收入、支出、公益慈善活动等情况。
5.章程未体现党建内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档次超过4级。
(二)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
1.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主要查处评比表彰收费、违规收取会费等违反章程的收费行为,对其他涉嫌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线索移送价格监管等相关部门处置。
2.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重点查处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公开募捐取得的捐赠财产未纳入慈善组织统一核算和账户管理等行为。
3.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清退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
对连续三年以上未参加年报、长期不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引导其注销登记。无法注销登记的行业协会和慈善组织,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并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对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在撤销登记或注销登记时,应征求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四)选树一批优秀社会组织典型
对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突出、运作规范、治理良好的社会组织进行重点指导和培养,发挥榜样引领、先进带动作用,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省社会组织中树立标杆,塑造品牌。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5月上旬)
区级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要指定熟悉本机构情况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各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自查自纠(5月-6月中旬)
请区级各社会组织填报《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表格分为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4个版本,详见附件,各机构请选择符合自身性质的表格填报),并于5月16日前报送PDF扫描件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mzjmgk@szns.gov.cn)。
(三)重点检查(6月下旬-7月)
在区级各社会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将视情况进行抽查审计。同时,加强综合监管,开展现场实地检查,现场能改的,要即行即改;问题严重的,限期整改;存在违法违规的,及时立案查处。
(四)整改落实(8-9月)
针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我局将对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抓好落实,社会组织不配合监督检查的,我局将依法依规对其严肃处理。
四、监督举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健全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逐步建立使命清晰、政社分开、依法自治、运行高效的现代社会组织制度,我局依法受理投诉、举报,如发现我区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相关线索或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55-86077873
举报邮箱:mzjmgk@szns.gov.cn
邮寄地址: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三楼310室,邮编518052
联系人:姜先生
南山区民政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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