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31来源:南山区财政局
提问要点
●本办法的监管对象是谁?
●股份合作公司签订集体用地合作协议后,合作主体变更应该怎么办?
●股份合作公司哪些物业需公开招租?
●股份合作公司投资项目如何界定?
●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交易是否全都在监管范围?
●两家以上股份合作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重大事项应当遵循什么程序?
●股份合作公司可以对外担保吗?
●股份合作公司可以对外借款吗?
●股份合作公司如何增加决策的专业性和合理性,保障广大股东权益?
●股份合作公司是否应该将所有经营信息向股东进行公开?
政策问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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