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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山区招商街道爱榕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搬迁补偿指导方案及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方案表决结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招商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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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相关规定,招商街道办事处自2026年9月10日起,组织爱榕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物业权利人对《南山区招商街道爱榕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搬迁补偿指导方案》《南山区招商街道爱榕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方案》(以下合称“两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两方案已经过南山区招商街道爱榕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物业权利人同意,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两方案已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13日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