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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相关文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时间: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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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美芳: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对你关于深圳市水野长生科技有限公司举报事项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案号为深南府行复〔2026〕379号。本机关因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并经批准,依法于2026年5月29日作出《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决定延长行政复议期限三十日。2026年6月30日,本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驳回你的行政复议申请。因通过你预留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前述文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前述文书。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深圳市南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桃园路165号深圳市南山区行政复议中心,联系电话:0755-266588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日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