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头街道2026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投保项目的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南头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6-03-24
一、项目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南头街道2026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投保项目
2.定标规则:综合评分法
3.预算金额:234800元
4.采购需求:
南头街道根据《广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粤综治办〔2017〕28号)和《关于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工作的通知》(深综治办〔2018〕4号)要求,为街道办辖区卫健在册患者以及公安管控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投保档次为4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投保。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或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
4.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5.供应商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6.供应商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采购公告公示期
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7日。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应答文件》。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的公示期内,将《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应答文件》一并送达至采购人(见本公告“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2.文件形式:
(1)《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提交一份正本(每页均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密封。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2)《应答文件》:提交一正一副,封于同一密封袋(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的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头街325号南头街道平安建设中心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755-26084726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24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