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南山区星海舞萌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信息来源:南山区教育局
时间: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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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华:
你提交的申请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审核后,经研究,同意设立深圳市南山区星海舞萌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一、机构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星海舞萌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二、机构性质: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
三、机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交汇处星海名城七期F302。
四、举办者:李东华。
五、机构类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及高中学生的线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六、培训内容:中国舞、拉丁舞、芭蕾舞。
七、年培训规模:300人。
八、法定代表人:李东华。
九、行政负责人:常青。
请你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具体设立事宜,依法治校,规范办学。
南山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0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