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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信息来源:南山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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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就深圳市龙琪鑫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龙岐对“6·7”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2月4日16时15分。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2050号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4楼401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旁听的,请于2026年2月3日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申请;听证当日,参加人及旁听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场。

  2.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56761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