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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民政局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信息来源:南山区民政局

时间: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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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3日,我局通过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就《深圳市南山区“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理由

1

南山区“幸福老人计划”项目非常好,我有一些建议请考虑一下。我是一名退休语文老师,去年2025年到今年1月份一直在各个社区讲公益作文课,已经讲了将近30多场公益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很多社区和家长的支持和肯定。在2026年我希望能帮助更多的家长,但因为我是个人做公益,一没志愿时间积累,二没资金支持,长期下去很难坚持。

我的建议:希望实施办法的资助条件款里能加一项:支持能力强的个人公益活动。条件可设置为个人曾经做过多少场公益,并由社区证明。符合条件的个人可资助相应的讲课费。这样可以使公益活动更加的多元化,一方面让退休老人能发挥能力,另一方面能帮助更多的人。

不采纳

感谢您对南山区“幸福老人计划”项目的关注与支持,您退休后仍心系社区教育、坚持开展公益作文课,以实际行动诠释了“老有所为”的深刻内涵,这份热忱与担当令人钦佩,也为南山区的社区文化建设增添了温暖底色。

您提出的“将个人公益活动纳入资助范围”的建议,我们已认真研究。经审慎考量,本次实施办法暂不对个人开放资助申请,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监管效能方面,社会组织作为法人主体,需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在街道备案,接受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及业务主管单位指导,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监管体系,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及项目执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和服务质量稳定,这是当前面向个人开放难以完全实现的基础条件。若扩展至个人,在资质审核、过程监管、绩效评估及资金审计等环节均面临较大操作难度,易出现管理真空。二是项目延续方面,社会组织具有团队支撑和持续运营能力,能够确保服务项目的长期性和稳定性,避免因个人因素导致服务中断,从而更好地保障老年人权益。

我们充分理解您在公益实践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将把“支持退休专业人士参与为老服务”纳入政策储备研究,再次感谢您对南山区养老服务和社区公益事业的宝贵建议!期待您以合适方式参与“幸福老人计划”,与我们共同绘就南山幸福养老的美好图景。

 

    南山区民政局     

  2026年1月27日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