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南山区社会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南山区社会医疗机构申请基本医疗服务补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提交?

时间:2023-10-23来源: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分享到:

  以下申领材料缺一不可,均需加盖公章: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提供申领年度签订协议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中医诊所备案证》《诊所备案证》(按医疗机构类型选择提供)。

  3.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单位财务报表和业务量报表(每个申领年度提供上一年度报表)。

  4.医疗机构地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申领年度在内的有效证明材料)。

  5.医疗机构资金使用的规章制度(机构自行制定)。

  6.三方资金监管协议(申领年度内有效)。

  7.基本医疗服务补贴发收款收据(由银行提供)。

  申领材料的彩色扫描电子版(PDF)需打包上传至南山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平台。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将于10个工作日内对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机构结果凭证。如您在申领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可致电南山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55-265602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政策法规 / 解读:
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南山区财政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南山分局关于印发南山区社会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3050037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57920号-1

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