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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试点是如何收费的,会不会以低价扰乱市场秩序?

时间:2025-03-05来源: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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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化运营试点主体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运输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应当合理制定服务价格,公布收费标准、计价规则,实行明码标价,并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计价规则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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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南山区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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